合肥市蜀山区“三严格”提升低保动态管理水平

2020年07月13日11:06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为全面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合肥市蜀山区针对城乡低保中出现“好进难退” “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从细化流程到细化措施,从细化职责到细化制度,打出一套连续组合拳,“三严格”拧干、挤净低保水分,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严格申请程序。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依法施保等工作。困难群众首先应写出书面申请,并由村(社区)低保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乡镇审查批准,并对村(社区)民主评议通过的新申请对象按照100%入户调查,察看家庭生活状况、经济收入、身体状况以及周围群众意见等,了解每一个申请对象的家庭状况。此时应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将评议确定的对象在村(社区)或人口集中的位置进行公示。

严格动态管理。村(社区)低保每季度领取低保资金时应到村进行续保登记,及时反映家庭收入及家庭成员变化情况,如家庭条件有明显好转,已不符合低保享受条件的,应主动到村反映,要求停止享受低保待遇。对于家庭条件好转不及时报告的按低保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每年对所有在册的低保对象组织一次年度核查,采取网上对照低保人员名单,入户了解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及身体变化情况,已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取消。

严格责任追究。低保户的相关信息在政务公开网,以及乡镇、村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对于举报信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上杜绝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查纠突出问题。在低保评议中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不依照政策施保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党纪、经济等处罚。(王环)

(责编:刘颖、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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