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建立“網上警民議事廳” 實現服務群眾零距離
為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模式、探索新時代“楓橋經驗”,蚌埠市以建立微信“警民議事群”為載體,全面推進“網上警民議事廳”建設,積極打造“指尖上的警務室”,讓群眾“有事可以找警察、隨時能夠找警察”,著力推動矛盾化解多元化、守護平安全時空、服務群眾零距離,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
突出廣泛建群,搭建網上警民“連心橋”
利用微信平台廣泛建立“警民議事群”,逐步實現全市社區民警、住戶、商戶、企業廣泛覆蓋,努力建設成為“全員覆蓋、全警共享、全時可用、全程可控”的警民互動平台。民警通過“警民議事群”“一警一群”等方式與群眾溝通互動,了解掌握社情民意,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為民為企提供服務,助力基層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
社區民警全覆蓋。每名社區民警按照“一警一群”的方式建立警民議事微信工作群,搭建警民議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平安社區(村)建設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派出所按照“一警一群”方式已建立423個警民微信工作群,覆蓋全市(含三縣)453個社區(村),已有13萬名群眾進入警民微信工作群。
基層力量全覆蓋。“警民議事群”由社區民警擔任群主,最大限度整合基層黨組織、基層政府機構、社會團體、重點企業等各類基層力量和重點人群,群內成員包括轄區的社區(村)干部、樓棟長、街巷長、網格員、商戶業主、企業負責人、物業管理人員、治安積極分子以及居民代表等,集聚基層各方力量和資源,不斷夯實社會治理的基層基礎。
重點企業全覆蓋。派出所分管基礎工作副所長單獨建立轄區企業負責人工作群,及時了解企業所需所求,認真落實相關工作措施,積極主動為企業提供服務保障,確保指導業務更精准、呼應需求更及時、服務項目更快捷,為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支撐。目前,全市建立了66個由派出所副所長任群主的轄區企業工作交流群,覆蓋全市4100家企業。
突出功能發揮,實現服務群眾“零距離”
堅持“防為主、防為上,查隱患、除隱患,不出事、再出彩”理念,進一步厘清“派出所主防”職能定位,通過搭建網上警民議事平台,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廣泛開展警民互動,積極推進符合實戰化要求的社區警務工作,著力打造“指尖上的警務室”和“家門口的派出所”。截至10月10日,全市社區民警充累計開展法治宣傳32000次,提醒告知43000次,化解矛盾266次,便民服務702次,安全防范634次,收集異常報告262次。
成為法制宣傳的擴音器。各分縣局的執法警種統一編輯與群眾生產生活、切身利益相關且通俗易懂的法律法規宣傳知識,每日由社區民警在群內推送1—2條,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升群眾法制意識。
成為社會治安的預警器。各分縣局相關警種、部門編輯近期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警示教育案(事)例、社會治安狀況等預警提示信息,經法制部門審核后,每日由社區民警在群內推送1—2條提醒和告知群眾,切實增強其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成為化解矛盾的助推器。社區民警對於群內反映的矛盾糾紛,第一時間建立“網上調解室”,邀請警民聯調員、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線上未能有效化解的,及時引導至派出所的警民聯調室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對於排查發現的不穩定因素,第一時間了解詳細情況,積極做好監測、穩控和進一步上報工作,努力實現異常情況、矛盾糾紛及時發現、及早預警,有效處置、妥善化解。
成為安全隱患的過濾器。社區民警在群內明確若干信息員,著力提升感知社情民意、發現可疑情況、收集違法線索的能力水平,及時發現和處置風險隱患。社區民警組織發動群內治安積極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扎實開展巡邏防控、安全防范、信息收集等工作,及時掌握、報告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違法犯罪等方面的線索。
成為為民解憂的服務器。社區民警對涉及公安業務的、可以在“皖事通”APP辦理的事項,指導群眾在網上辦理﹔對“皖事通”APP之外的辦理事項,引導群眾至行政服務大廳、公安派出所或相關警種部門辦理﹔對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事項,引導至黨委、政府有關事權部門辦理。對疑難復雜事項和特殊救助情形,全程跟進、協調推動,幫助進行網上辦理、窗口辦理或指定專人上門服務。
成為社會正氣的傳播器。建好用好微信群等網上陣地,積極發布向上向善信息,表揚好人好事,宣揚互幫互助,大力弘揚社會正能量。同時,對不實謠言及時進行辟謠,加強正面引導,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突出建章立制,確保警民互動“常態化”
結合工作實際,加強探索創新,鼓勵基層首創,不斷健全“網上警民議事廳”運行保障機制,確保工作落實落地、常態長效,切實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立會商調度機制。派出所建立每周不少於一次的通報、研判和推進機制,對各個微信工作群警民互動情況進行情況通報、梳理分析,對群眾提出的合理訴求積極跟進、盡快落實﹔對需要研究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提請聯系派出所的局領導組織有關警種部門進行會商、限期反饋。縣級公安機關至少每旬對“網上警民議事廳”工作機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調度﹔市級公安機關至少每月一次對“網上警民議事廳”工作機制落實情況進行調度。
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派出所對微信工作群反映的各類案件線索,及時研判並推送給相關警種部門核查﹔對群眾反映的服務訴求,及時推送給有管理服務職能的警種部門辦理,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
建立轉辦分流機制。社區民警對群眾反映的非警務訴求,引導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載體向政府相關部門投訴解決,派出所安排專人具體聯系指導服務。對投訴量較大、相對集中的非警務訴求,縣、市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定期召開相關政府部門交辦會研究解決。
建立基層社會治理銜接機制。對群眾反映的各類訴求進行分類整理,在交辦處置的同時報告同級政法委並通報基層綜治部門﹔對有嚴重現實危害傾向的人和事,及時報告同級政法委,會同相關事權部門及時穩控、處置,共同開展源頭化解工作。
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建立群眾訴求回應不及時責任追究機制,對因民警反應遲緩、久拖不辦造成嚴重后果及影響的,信訪、督察部門介入調查,根據有關規定提請黨組織或相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
建立激勵獎勵機制。對在“網上警民議事廳”建設工作中起到積極作用的人員給予一定的精神鼓勵和物質補貼,對發揮重要作用的人員“一事一獎”,確保“警民議事廳”工作機制可持續發展。對工作優秀的社區民警,在提拔使用、職級晉升、評先評優、立功受獎等方面予以傾斜,並適時開展“成績突出社區民警”命名活動,激勵社區民警與轄區群眾共同開展好“警民議事廳”工作。(楊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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