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解禁煙花爆竹燃放?假的!

2021年01月25日08:49  來源:蕪湖新聞網
 

日前各地有傳言稱燃放煙花爆竹將解禁,甚至有部分自媒體號在網絡平台聲稱“蕪湖申請解禁2021春節燃放煙花”。1月23日,針對該傳言,記者從蕪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獲悉,對於網傳今年蕪湖將解禁燃放煙花爆竹均為不實消息。

2018年8月30日,蕪湖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審議通過,9月29日,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正式審查通過了《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並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蕪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還按照此規定執行。蕪湖市下列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及其周邊二百米范圍內﹔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公共文化服務場所、英雄烈士紀念場所﹔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法律、法規以及市、縣(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鏡湖區、弋江區、三山區(原)、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安徽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蕪湖承接產業轉移集中示范園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無為市、灣沚區、繁昌區、南陵縣、鳩江區、安徽省江北產業集中區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區域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江北產業集中區管委會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據了解,蕪湖實施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已有2年時間了,目前此項政策早已深入人心。據蕪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介紹,近日,全市發現幾起網上非法傳謠“煙花爆竹解禁”的不實言論,公安機關立即開展調查,相關當事人經過批評教育,深刻認識自身過錯,及時刪除不實言論。全市公安機關將常態化加強禁放管理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查處,特別是春節期間,還將加大清查、檢查力度,重點打擊非法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嚴厲查處違規燃放行為。

該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廣大市民朋友理性對待禁放管理工作,不要信謠傳謠,共同保護我們來之不易的碧水藍天。(大江晚報記者 吳敏)

(責編:關飛、常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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