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金壇區通報:教師袁某某存違規違紀行為被處分

2020年07月08日14:22  來源:中國新聞網
 

  8日,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網站發布“關於對河濱小學教師袁某某調查處理的通報”(下稱通報)。通報稱,袁某某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給予袁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繳,並給予袁某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通報指出,針對家長和網友的反映,經查,河濱小學教師袁某某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給予袁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繳。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和第二十條、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修訂)》、《江蘇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給予袁某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6月18日,金壇區教育局發布關於對教師袁某某展開調查的通報。通報指出,近日,媒體報道和網友反映,金壇區河濱小學教師袁某某存在曾經收受微信紅包、校外補課、體罰學生等行為,區教育局決定對該教師展開調查,並將依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責編:關飛、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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