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檢察機關落實落細信訪制度,有效解決來信回復少、回復不及時等問題——

件件都有著落 案結事了人和

本報記者 韓俊杰

2020年07月07日06:4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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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檢察機關學習“楓橋經驗”,以全面推開“溫暖控申”為抓手,推動“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落地落細。要求對群眾來信來訪要一律回復或答復,並且強化公開聽証制度,促進矛盾糾紛化解,努力實現案結事了。

“去年9月18日寄給省檢察院的一封刑事控訴狀,不到一個星期就收到了回復,真沒想到能這麼快。”信訪人凌某感慨。及時回復的背后,是安徽省檢察機關學習“楓橋經驗”,以全面推開“溫暖控申”為抓手,對檢察機關“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的落地落細,確保了群眾信訪件能夠在7日內做到程序性回復、3個月內對辦理過程或結果進行答復。

據統計,一年多來,安徽全省檢察機關直接接收群眾信訪26955件,對於具有有效聯系方式的18216件信訪件,均做到7日內及時辦理程序回復,回復率達100%。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檢察機關共有4148件群眾信訪達到3個月辦理過程或辦理結果答復期限,各級檢察機關共答復辦理進展或辦理結果4106件,到期答復率98.99%。

“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有效解決了“來信回復少或回復不及時”等問題,推動安徽省檢察機關信訪工作理念、工作方式發生重大轉變。“通過辦理群眾信訪,促進了檢察機關信訪形勢趨穩向好,有效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安徽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盛大友說。

專人專崗,一個平台接信,原則上當日拆、當日審查,當日處理

核對信封上的信息、排除可疑物品、用剪刀開封……在安徽省檢察院第九檢察部“群眾來信處理中心”,檢察官助理、信訪聯絡員張俊熟練地處理著來信。“審查后,按照上級檢察機關轉來信件、本級檢察機關信件、本級檢察機關但信息需要完善信件及下級檢察機關信件來分類。”張俊說。

類似這樣的信訪聯絡員制度,目前安徽全省三級院及相關內設機構均已建立,做到了來訪信件“日清周結月匯總”。為規范工作流程,各級院還進一步明確檢察機關受理群眾來訪范圍、辦理部門、辦理要求和工作程序。

無論是本部門自行接收,還是上級院交辦轉辦,本院領導批辦或其他部門移送、外單位移送的群眾來信,原則上當日拆、當日審查,當日處理,並全部錄入全國檢察機關網上信訪信息系統,全程留痕。對直接接受的每封信、每件來訪材料還會貼上條形碼,以便於查閱辦理進度和結果。

“以前,群眾信訪工作一直由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負責,但由於內部職責分工不太明確,存在著來信回復少或者回復不及時的情況。現在,原控告申訴檢察部門更名為第九檢察部,加強了力量,成立了專班。”第九檢察部副主任張紅萍說,這樣可以確保一個窗口進出流轉,有利於群眾來信的梳理和跟蹤。

按照“辦信就是辦案”的理念,對群眾信訪不僅及時答復,更注重釋法說理

為了讓群眾隨時隨地體驗更加方便快捷的“一站式”綜合檢察服務,安徽省檢察機關充分利用互聯網平台,推進12309中國檢察網、微信公眾號、手機客戶端、遠程視頻接訪系統的推廣應用。

“我們率先實行‘兩個一律’,即不僅對群眾來信要一律回復或答復,而且對來訪也要一律回復或答復。”盛大友介紹。對於群眾來信,還一律實行兩次程序性回復,即接收信件檢察院7日內進行第一次程序性回復,承辦檢察院在收到上級院轉辦信件后,又進行第二次程序性回復,告知來信人其寄往某某院的信件已收悉並轉有關部門辦理。

此外,按照“辦信就是辦案”的理念,對於群眾向檢察機關提出的信訪訴求,無論是否屬於檢察機關管轄,隻要留有有效聯系方式的,一律在7日內程序性回復。“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及時轉辦,同時在7日內程序性回復信訪人,確保其第一時間知曉信訪材料檢察機關處理情況。”張紅萍介紹。

件件回復不是關鍵,案結事了才是根本。為此,安徽省檢察院主管檢察長多次召開專項工作調度會,要求對群眾信訪不僅要及時答復,更要注重釋法說理,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2013年,信訪人徐某某因魏某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偵查后,將案件移送蕪湖市某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經兩次退查后以事實不清、証據不足,對魏某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信訪人徐某某對這一不起訴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省、市兩級檢察院經復查均維持了原不起訴決定。后最高人民檢察院將該申訴案件依法終結,但徐某某仍不服,繼續上訪。

去年11月,蕪湖市兩級檢察院經過邀請人大代表、律師舉行公開聽証,徐某某最終同意息訴罷訪,一件持續6年的涉檢信訪積案得以成功化解。

全面推進公開聽証,保証案件公平公正辦理,促進矛盾糾紛化解

自去年以來,安徽全省檢察機關累計對32起刑事申訴案件進行了公開聽証,由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第三方聽取評議,保証案件辦理的公平公正,促進矛盾糾紛化解。

2009年9月,劉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阜南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后阜南縣人民檢察院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劉某不服提出申訴。今年4月,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期間,院主要負責人主持聽証會,邀請與該案無利害關系的全國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律師參加聽証。阜陽市檢察院檢委會經研究採納聽証會意見,最終認定劉某不構成犯罪,並責令阜南縣檢察院依法予以糾正。

本著“能聽証、盡聽証”的原則,安徽省檢察機關全面推進公開聽証工作,不斷提升公開聽証質量和覆蓋面。“對於被確定為信訪積案化解對象的信訪積案,除具有不宜公開情形外,在征得信訪人同意的前提下,原則上都要舉行公開聽証。”盛大友說,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控告申訴檢察部門每年至少要舉行100場案件公開聽証活動。

此外,對於首次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刑事申訴案件,除全面開展公開聽証外,承辦檢察院還將調閱原案卷宗進行審查,當面聽取申訴人或代理律師意見。“要把釋法說理貫穿辦案的全過程,增強法律文書的說理性,逐條逐項回應申訴人的主要訴求,把息訴罷訪、案結事了作為檢驗辦案效果的重要標准。”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07日 第 11 版)

(責編:吳西露、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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