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發布重要通告!復工時間定了!

2020年02月09日09:39  來源:聊時局
 

關於有序做好

全市企業復工復業的通告

(第10號)

為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業工作,切實保障企業穩健運行和員工生命健康安全,現通告如下:

一、復工復業時間安排

按照《合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通告》(第5號)規定,除涉及城鄉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外,市內其他各類企業不得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企業復工復業必須把握分期、分批、有序總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統籌調度、科學制定復工復業計劃,靈活安排員工分批返崗,有序組織復工復業。企業復工復業時間安排如下:

(一)工業、建筑業企業。

1.工業企業。2月10日,本地員工為主、本地產業鏈配套完備的工業企業。2月17日,來自疫區員工少、本地產業鏈配套較為完備的工業企業。2月24日,其它工業企業。

2.建筑業企業。2月24日,重點民生工程(含市政重點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省市重點工程等)。3月2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設工程)。3月9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產等建設工程)。

(二)服務業企業。

1.2月10日,三星級以上(含三星)星級旅游飯店。2月17日,融資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為制造業提供物流服務的企業(含一般物流、電商物流、倉儲物流等)。2月24日,科技服務業企業。

2.暫緩復工復業的服務業企業:經營性客運行業,百貨商場(不含超市賣場)、餐飲行業(不含送餐外供連鎖性餐飲企業),批發市場(不含農產品批發市場),家政行業,房地產開發項目售樓現場、房產經紀機構門店、房產估價機構經營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娛樂場所、演出場所、影院、劇場等文化娛樂場所,實體書店,城市閱讀空間、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服務場館,A級旅游景區、旅行社等文化旅游行業以及經營單位。

二、復工復業條件

企業復工復業時要嚴格落實企業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滿足以下條件並向屬地行業主管部門報備后,有序復工復業。

1.疫情防控機制到位。企業應制定復工復業及疫情防控方案,復工復業方案應包括企業疫情防控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等內容。企業在復工復業前,應先行建立企業疫情防控管理體系,責任到人,人員到崗,並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2.員工排查管理到位。復工復業前,企業要做好健康狀況排查登記,確認員工健康后方可返崗。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及仍在醫學觀察期內的員工,暫不返崗﹔對有湖北等重點地區旅居史、曾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員工,實行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省內其他各市返肥的員工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對出現發燒、咳嗽、乏力等症狀的員工立即隔離並送醫救治,第一時間向所在地街道(鄉鎮)、屬地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企業要全面掌握外市返崗員工返程時間,制定實施錯峰返崗措施,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派車集中接送。

3.內部防控管理到位。生產經營場所、施工場地和生活區實施封閉管理,建立體溫檢測、日常消毒、防護培訓、分散就餐、信息報送等制度。上崗人員一律佩戴口罩,員工進入廠區一律測量體溫。嚴格按要求做好重點區域(中央空調、電梯間、樓梯間、廁所)和設施設備清潔和消毒。做好集中居住職工的健康防護,嚴禁聚集性活動。暫停會議、培訓、聚餐等群體性活動,若確需會議,盡量使用視頻、電話會議等方式。

4.防控設施物資到位。根據員工數量和防控需求,購置配備不少於一周的消毒液、口罩及紅外體溫探測儀等疫情防控物資。設置臨時隔離場所,有集體宿舍的企業,可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臨時隔離場所﹔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按照轄區街道社區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

三、復工復業備案監管

1.復工復業實施報備制。具備復工復業條件的企業向屬地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須提交相關備案材料,包括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復工復業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處置方案,以及職工健康狀況台賬等。以電子通訊渠道(QQ、微信、郵箱等形式)報送。

2.嚴格落實監督責任。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堅決落實屬地責任,成立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衛生健康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組成的聯合督查小組,加強對企業復工生產、復業經營和防疫情況進行現場巡查、督查,重點督查企業職工體溫檢測、佩戴口罩和公共場所日常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不滿足復工復業條件的企業,存在瞞報、漏報疫情的企業責令停工停業。

視疫情防控情況和管控要求,適時調整企業復工復業時間,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8日

來源: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責編:黃艷、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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