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所学校违规被通报!

2020年05月26日09:09  来源:人民网安徽
 

肥东圣泉中学、肥东锦弘中学违规招生被通报

5月20日,接群众反映肥东圣泉中学和肥东锦弘中学七年级提前招生。

经肥东县教体局调查,5月20日前后,肥东圣泉中学通过网络接受县内近700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咨询,并进行报名登记,个别学生已预缴学费(每生5400元),无线下招生行为;5月中旬以来,肥东锦弘中学通过网络接受县内近600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咨询,并进行报名登记,近300名学生预缴学费(每生5500元),无线下招生行为。

肥东圣泉中学和肥东锦弘中学落实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措施不力,违规提前招生,严重扰乱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破坏了教育公平、损害了教育生态,加剧了家长和社会焦虑,属于顶风违纪,情节恶劣。

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肥东县教体局已对肥东圣泉中学和肥东锦弘中学做出以下处理:

一是约谈肥东圣泉中学和肥东锦弘中学举办者和校长,责令学校作出书面检查,并提交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宣布此次违规招生无效,给予肥东锦弘中学校长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责成肥东圣泉中学和肥东锦弘中学立即纠正违规招生行为,并妥善做好相关学生及家长解释工作,对已缴费的学生,无条件全额退费。

三是按照学校2019年七年级招生总计划10%的比例削减肥东圣泉中学和肥东锦弘中学2020年招生计划,视整改和消除社会影响情况确定2021年招生计划,并将此次违规招生行为和2019年民办学校年检挂钩。

四是鉴于肥东锦弘中学有连续违规招生行为,取消其2019年度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申报资格。

五是给予肥东圣泉中学和肥东锦弘中学全县通报批评,免去县教体局派驻学校的督学和党建指导员职务,选派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学校督查招生工作。

合肥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肥东圣泉中学和肥东锦弘中学2020年度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

长丰北城衡安学校违规招生被通报

5月17日上午,长丰北城衡安学校违规组织301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含外市120人)以到校咨询名义参加与升学考试挂钩的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合卷)摸底考试。

长丰北城衡安学校在疫情期间组织此类活动,违反不得提前招生、考试招生以及民办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招生的规定,表明学校落实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措施不力,同时也严重违反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和严禁人员集聚的要求。

此举反映出长丰北城衡安学校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缺失,顶风违纪,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反映出长丰县教体局属地监管责任和防疫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按照属地管理职责,长丰县教体局已对长丰北城衡安学校做出以下处理:

一是约谈学校举办人和校长,责令学校做出书面检查,立即纠正违规招生行为,宣布此次招生结果无效,妥善做好相关学生及家长解释工作。

二是将此次违规行为与2020年民办学校年检挂钩;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削减学校2020年七年级招生计划;视违规行为整改和消除社会影响情况确定2021年招生计划。

三是对参加5月17日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做核酸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迅速摸清参加考试的学生及其家长的身体健康状况,上报长丰县教体局。

四是对于学校违规事实和处理结果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同时,长丰县教体局免去该局派驻长丰北城衡安学校的督学和党建指导员职务,选派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长丰北城衡安学校督查防疫和招生工作。

合肥市教育局对长丰县教体局监管不到位和长丰北城衡安学校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招生、考试招生以及跨审批地招生行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长丰北城衡安学校2020年度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责令长丰县教体局启动问责机制,对学校违反疫情校园封闭式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学校进一步处理。

来源:合肥市教育局发布

 

(责编:关飞、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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