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桃花鎮全面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2021年03月31日16:40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為加強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范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污行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6號)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3月,肥西縣桃花鎮為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加快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對鎮域內重點企業開展了排污許可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鎮環保辦聯合“環保管家”對全鎮重點、簡化管理排污單位逐家開展全面檢查,確保對此類檢查對象做到全覆蓋。

此次檢查重點查看了企業是否存在“應發証未發証、應登記未登記”等無証排污以及降級管理、自持証之日起執行報告是否在平台按時提交、許可証載錄信息是否准確和填報內容是否完整、環境管理要求是否全面落實、台賬記錄是否規范完整、自行監測方案是否全面落實等行為。

通過對鎮內16家重點、簡化管理排污單位的檢查,發現16家企業均未出現降級管理、未納入排污許可証的產污設施治污設施正在運行等情況,但是其中未按要求開展自行檢測的企業有5家,未按要求填寫環境管理台賬的企業1家,未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及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1家,未簽訂固廢、危廢外委合同協議的1家,未嚴格落實危廢五聯單的企業1家。檢查結果已上報至縣相關部門,檢查有問題的企業均已在進行整改中。

在檢查過程中,鎮環保辦工作人員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普法宣傳工作,增強企業合法排污意識,積極引導企業自覺落實排污許可管理要求,嚴格落實依法定期進行污染物檢測、建立環境管理台賬記錄制度、按時向審批部門提交排污許可証執行報告等要求。通過這次排污許可証執行情況檢查,強化了相關企業依法排污的主體意識,落實了排污許可証給各企業提出的“治污”新要求,進一步規范了企業依法按証運行,確保鎮內環境安全。(張玉珠)

(責編:劉穎、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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