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批次大米 檢出“鎘”超標 合肥一企業被罰5000元

2020年11月04日08:15  來源:合肥在線
 

  大米成為中國人的主食,尤其在咱們合肥,大家一日三餐幾乎都離不開大米。近日,安徽公布多批次大米抽檢不合格,全部因含鎘量超標。安徽省市場監管部門對此作出食品安全消費提醒。

  蕪湖2批次大米

  檢出重金屬

  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共抽檢食品86批次,其中糧食加工品47批次,檢出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1.蕪湖坤宇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蝦田香米,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2.蕪湖縣灣沚鎮三元春興糧油加工廠生產的沚津香米,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定。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合肥一企業因銷售含重金屬大米被罰5000元

  無獨有偶,近日,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在公布一起行政處罰決定書中,也涉及到一批大米抽樣不合格。這是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合肥海關技術中心於7月29日,通過流通網購在安徽採瑞昕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抽樣檢驗大米,大米中鎘項目不符合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20年7月30日,當事人將營業執照經營場所由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經濟開發區花園大道17號互聯網產業園1號樓5層509室,變更至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月山鎮月山西大道13號。2020年10月14日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並對其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時未發現抽樣檢驗同批次的大米。經該公司負責人確認,該批次大米無存貨。當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內未申請復檢,未對檢驗樣品真實性、檢驗方法、判定依據等提出異議。

  經查,涉案大米為當事人於2020年7月22日從某網絡電商平台金土地食品專營店購進,共計購進4袋(5kg/袋),單價為25.9元/袋,購進總價共計101.6元。上述購進批次大米已全部於2020年7月22日以55.98元/袋銷售至檢驗機構合肥海關技術中心,銷售總價共計223.92元。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共計122.32元。當事人購進時未查驗金土地食品專營店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証及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包河區市場監管局認為,因為鎘屬於重金屬,當事人經營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的大米,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22.32元﹔3.罰款5000元。(記者 張夢怡)

(責編:吳西露、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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