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鬆縣多名干部因防汛不力被通報 包括一名縣委常委

2020年07月16日09:12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
 
原標題:宿鬆縣多名干部因防汛不力被通報 包括一名縣委常委

  7月13日22時至7月14日4時,安慶市紀委監委督查組對同馬大堤宿鬆段開展防汛工作督查,發現宿鬆縣復興鎮老岸社區、高屯社區未按規定配足防汛巡查人員的問題。為進一步嚴明防汛抗洪救災戰時紀律,現將相關問題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督查發現的問題

  1.宿鬆縣復興鎮老岸社區同馬大堤防汛責任區域為47+152—49+376,總裡程為2224米,巡堤查險人員按規定應不少於44人。7月13日22時34分至53分,督查發現值守點一號工棚有8人在崗,二號工棚有11人在崗,三號工棚有8人在崗,巡堤查險人員共計27名,缺17人。

  2.宿鬆縣復興鎮高屯社區同馬大堤防汛責任區域為51+518—52+980,總裡程為1462米,巡堤查險人員按規定應不少於29人。7月13日23時03分至15分,督查發現值守點一號工棚有8人在崗,二號工棚有11人在崗,巡堤查險人員共計19人,缺10人。

  二、處理決定

  1.謝長兵,宿鬆縣委常委、縣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作為聯系復興鎮縣級干部,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對復興鎮老岸社區、高屯社區未按規定配足防汛巡查人員的問題,應負重要領導責任,由市紀委對謝長兵誡勉談話。

  2.石桂華,宿鬆縣復興鎮黨委書記,副縣級,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對復興鎮老岸社區、高屯社區未按規定配足防汛巡查人員的問題,應負重要領導責任,由市紀委給予石桂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羅沐海,宿鬆縣復興鎮鎮長、復興鎮同馬大堤防汛指揮所所長,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對復興鎮老岸社區、高屯社區未按規定配足防汛巡查人員的問題,應負主要領導責任,責成宿鬆縣紀委給予羅沐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桂敬爐,宿鬆縣復興鎮副鎮長、復興鎮同馬大堤防汛指揮所常務副所長,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對復興鎮老岸社區、高屯社區未按規定配足防汛巡查人員的問題,應負主要領導責任,責成宿鬆縣委免去桂敬爐宿鬆縣復興鎮副鎮長職務。

  安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表示:當前,防汛工作到了最關鍵、最吃勁的階段,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以戰時標准、戰時狀態、戰時紀律進一步壓實責任,確保防汛工作各項指令要求落到實處。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切實做好巡堤查險、應急處置等工作,盡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違反防汛工作紀律的人和事,一律依規依紀依法從嚴處理。(記者 蔣六喬)

(責編:關飛、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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