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秋季開學幼兒園保教費標准將調整

2020年05月29日07:05  來源:合肥在線
 

近日,合肥市發改委、合肥市財政局、合肥市教育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合肥市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今年秋季開學起,合肥市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准將進行調整。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調整】

秋季開學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准有調整

公辦幼兒園方面,保育教育費標准主要分為三大塊。其中,財政全額供給公辦幼兒園方面,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2700元(每生每月540元)﹔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2450元(每生每月490元)﹔普通園每生每學期1900元(每生每月380元)。

在財政差額供給公辦幼兒園方面,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3100元(每生每月620元)﹔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2800元(每生每月560元)﹔普通園每生每學期2200元(每生每月440元)。

而在自收自支公辦幼兒園方面,省一類園(市特一類園)每生每學期3500元(每生每月700元)﹔市一類園每生每學期3100元(每生每月620元)﹔普通園每生每學期2450元(每生每月490元)。

另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最高收費為:A類園每生每學期4000元(每生每月800元),B類園每生每學期3500元(每生每月700元),C類園每生每學期3000元(每生每月600元)。

【提醒】

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目前,合肥市學前保育教育收費政策制定於2008年。現行收費標准分為三類:

公辦園各等級收費標准為:省示范園(市特一類園)2000元/生·學期,市示范園1800元/生·學期,普通園1400元/生·學期﹔普惠園各等級收費標准為:A類不超過3200元/生·學期,B類不超過2700元/生·學期,C類不超過2200元/生·學期﹔

民辦園保教費收費標准區間為1500-15000元/生·學期。

《通知》明確,今年秋季開學起,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按照最新要求,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提供開展延時和寒暑假托管服務以及開辦托幼班的,結合各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和家長需求,經審批后可收取一定的費用。

另外,按照“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單獨建賬、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可以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具體由幼兒園和家長簽訂協議,明確收費標准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

【監管】

幼兒園收費標准將建立年度公布制度

接下來,合肥市將建立幼兒園成本核算(調查)制度和保育教育費調整機制。定期對幼兒園進行成本核算(調查),並適時對收費標准進行調整。同時,合肥市還將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和監督,建立幼兒園收費年度公布制度。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公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具體收費標准,在市定收費標准內,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由各縣(市)、區(開發區)教育部門提出意見,同級發改部門會財政部門核定,並上報市發改、財政、教育部門備案。 (記者 方佳偉)

(責編:關飛、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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