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啟動 防疫突出貢獻者優先推薦

2020年02月21日11:11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人民網合肥2月21日電(魯先紅)記者從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第五屆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啟動,優先推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簡稱省政府質量獎)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徽省內質量領域的各類組織和個人最高榮譽,包括省政府質量獎和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每2年評選1次。省政府質量獎申報包括組織和個人申報,市政府(或省直管縣、市政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省屬企業和央企駐皖單位報送省國資委)推薦兩個程序。

申報省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應當是本省區域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3年以上的相應資質或証照﹔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要求﹔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三年以上,已通過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証或其他相關體系認証﹔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標准制定、品牌影響力、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達到省內外領先水平﹔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國家或省級質量監督抽查(檢查)不合格記錄﹔無其它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由相關部門界定)﹔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其中,母公司或集團公司已經獲獎的,其下屬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參與申報。

申報省政府質量獎的個人應當在本省區域內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3年以上﹔有強烈的質量第一意識,積極應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或在質量管理中形成獨特的工作方法、經驗,對提高所在單位、組織或行業質量水平和績效做出突出貢獻﹔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規范,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所在組織近3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其它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由相關部門界定)。

據介紹,各市政府(或省直管縣、市政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省屬企業和央企駐皖單位報送省國資委)要按照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 年)》《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進質量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確定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重點領域,擇優推薦申報﹔對已獲中國質量獎提名獎、設區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的申報組織和個人優先推薦﹔對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申報組織和個人,尤其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優先推薦。

(責編:金蕾欣、李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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