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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首批认定89家大数据企业

2022年12月15日08:34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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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壮大大数据企业,是打造芜湖市数字经济竞争优势的迫切需要。记者昨日从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获悉,今年该局联合市经信局,首批认定了89家芜湖市大数据企业。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是指在芜湖市内依法设立,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并按照《芜湖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认定的企业。如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企业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含),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等。经过企业申报、县市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审查认定等程序,最终首批89家大数据企业被认定,有服务类、应用类、产品制造类等类型。其中,繁昌区8家、镜湖区24家、南陵县6家、三山经开区3家、湾沚区6家、无为市2家、经开区7家、弋江区21家、鸠江区12家。

  被认定的芜湖市大数据企业将给予很多培育扶持政策:纳入芜湖市大数据企业库,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按照规定享受市级和县市区、开发区出台的大数据类配套政策;鼓励支持大数据企业依法合规开发利用政务数据,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开展数据交易流通,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等;遴选推荐参加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认定,多渠道宣传推广,通过应用场景对接支持大数据企业参与芜湖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在政策解读、产学研合作、人才引培等方面加强对大数据企业的指导服务,推荐大数据企业与金融机构、大数据相关投资基金对接融资;支持大数据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鼓励各县市区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对大数据企业进行扶持;其它不限制和排除竞争的支持政策。

  据了解,已认定的89家大数据企业将接受动态管理,如果发生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群体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偷税漏税或者上报虚假数据、信息等失信行为等情形的,将取消资格,并予以公示,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大数据企业。今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芜湖市经信局每年将组织一次大数据企业认定。通过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四年,有效期满可以重新申请认定。企业不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重新认定不合格的,其大数据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 实习生 李雪怡)

(责编:黄艳、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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