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桃花镇全面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021年03月31日16:40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为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3月,肥西县桃花镇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对镇域内重点企业开展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镇环保办联合“环保管家”对全镇重点、简化管理排污单位逐家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对此类检查对象做到全覆盖。

此次检查重点查看了企业是否存在“应发证未发证、应登记未登记”等无证排污以及降级管理、自持证之日起执行报告是否在平台按时提交、许可证载录信息是否准确和填报内容是否完整、环境管理要求是否全面落实、台账记录是否规范完整、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全面落实等行为。

通过对镇内16家重点、简化管理排污单位的检查,发现16家企业均未出现降级管理、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的产污设施治污设施正在运行等情况,但是其中未按要求开展自行检测的企业有5家,未按要求填写环境管理台账的企业1家,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1家,未签订固废、危废外委合同协议的1家,未严格落实危废五联单的企业1家。检查结果已上报至县相关部门,检查有问题的企业均已在进行整改中。

在检查过程中,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工作,增强企业合法排污意识,积极引导企业自觉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严格落实依法定期进行污染物检测、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时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要求。通过这次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检查,强化了相关企业依法排污的主体意识,落实了排污许可证给各企业提出的“治污”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企业依法按证运行,确保镇内环境安全。(张玉珠)

(责编:刘颖、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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