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至:县领导公开电话 问题交办落实有章可循

2020年06月09日08:13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6月9日电(汪瑞华)6月1日,聊时局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东至县委书记:我为什么公开手机号码?》的文章,一经刊出后,引来不少网民留言点赞。

6月5日,在东至县县委书记李明月主持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县领导公布电话具体问题交办落实机制》,明确交办范围、交办方式和办理要求。

《落实机制》明确,交办范围包括对政策规定、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方面的咨询;对全县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诉求;对全县各地各单位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举报以及其他需要回复群众的问题。

根据交办落实制度,县委书记、副书记及县委常委收到需要交办的电话、短信反映问题由常委所在单位交县委督查室统一办理回复。县政府县长、副县长收到需要交办的电话、短信反映问题由县政府督办室统一办理回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通过电话联系、网络交办、领导批示等形式对受理内容进行交办,对反映事项限时办理,建立台账,实施督查督办。

《落实机制》要求,承办单位要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交办事项。一般件办理不超过5个工作日,重要批示件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急件、简单件要当天办理、当天落实,特殊办理时限另行要求;对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向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作出文字说明。涉及多部门办理的,承办单位应主动担当、主动对接。

同时,承办单位要主动进行“面对面”沟通联系,及时向当事人通报办理情况,全面准确答疑,切实解决问题,同时引导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对于暂时不能办理要及时主动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办理过程中方法不得当,不尊重群众,态度生硬,受到群众投诉和引起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另外,各种交办件办理落实后,承办单位要以文字形式向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反馈。反馈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如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办非所求、敷衍搪塞、没有政策依据等),退回重办。未按要求书面反馈的,未按规定时限反馈,又不说明原因的,给予通报批评。重要事项不按时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按照要求,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当事人隐私,不得随意扩大知悉范围,保障当事人有关权益。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建立台账管理,定期将办理情况整理报送县委、县政府。

(责编:吴西露、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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