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用好“第一种形态” 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2020年10月30日08:57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你单位未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完善申报材料,在询价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作为单位负责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今天对你进行谈话提醒……”

“感谢组织的提醒教育,让我及时认识错误,今后我一定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加强对政策规定文件的学习,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凤阳县某镇卫生院院长接受谈话提醒后表态。

这是该凤阳县纪委监委用实用活“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凤阳县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纪律挺在前面,在用实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93人次,在“四种形态”处置中占76.99%。

规范流程“筑基固堤”。为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党员干部谈话函询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谈话函询的审批、启动、准备、反馈、研判、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指导规范,完善各类文书、图表50余个,确保谈话函询做有遵循、查有依据。

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根据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以及政治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不同情形,量身定制“谈话包”,因人而异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明确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侧重从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等方面谈,做到“对症下药”。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刻绷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弦。

靶向培训“提升效能”。凤阳县纪委监委在加大对党纪党规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宣传教育的同时,不定期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由业务骨干对“第一种形态”所涉及的适用对象、适用情形、处理方式等进行专题讲解,开展案例分析和讨论。同时督促乡镇、县直单位深入学习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文件规定,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使该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更科学、更规范,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王娜 殷兆松)

(责编:黄艳、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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