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廬陽區:十條“負面清單”護航優化營商環境

日前,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合肥市廬陽區制定並公開發布了《廬陽區優化營商環境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聚焦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涉企服務重點環節,從政策合約、行政監管、為企服務、涉企案件等四個方面,出台10條具體措施,規范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區屬國有企業涉企服務行為,為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在政策合約方面,該“負面清單”規定:政策落實陽光規范,不得變通走樣。嚴禁在落實國家和省、市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中打折扣、搞變通﹔嚴禁在落實涉企重大政策時搞“一刀切”,在政策執行中“前緊后鬆”“寬嚴不一”,濫用自由裁量權﹔不得漠視企業在政策執行中遇到的困難,置之不理、推卸責任。涉企政策一視同仁,不得設置壁壘。嚴禁在市場准入、行政許可、証照辦理、融資貸款、減稅降費、招標投標、政府採購、項目申報和驗收等方面,違規設置(實施)或者變相設置(實施)限制性、歧視性政策措施,損害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合同承諾積極兌現,不得失信於企。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拖欠企業貨物、工程、服務、保証金等賬款,或者變相延長付款期限,嚴防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在招商引資中對用地、獎補、規劃等過度承諾,在合同履約時增設附加條件。
在行政監管方面,“負面清單”規定:行政審批公開透明,不得層層加碼。嚴禁在權責清單中的行政許可事項之外擅自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或者違規擴大審批范圍、設定審批條件、增設審批環節、延長審批時限﹔不得把“倡導”“引導”事項變相轉為“必須”事項﹔嚴禁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破壞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執法監管公正合理,不得任性隨意。嚴禁隨意性或選擇性執法、多頭執法、“逐利”執法、過度執法、“釣魚”執法、暴力執法、外包執法﹔不得強迫企業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向企業收取不合理費用,或者指定中介機構有償服務等。涉企收費依法依規,不得額外增負。不得對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募捐。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參加評比、達標、表彰等活動,或借機收費、變相收費。
在為企服務方面,“負面清單”規定:為企服務首問負責,不得態度冷漠。在辦理涉企政務服務過程中,不得“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不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制度,不落實“一屏通辦、一窗通辦、馬上辦、幫辦代辦”等規定,漠視企業合法正當訴求。涉企訴求有需必應,不得推諉扯皮。對於市場主體通過12345熱線、信訪等反映問題或者投訴舉報事項,無正當理由不得拖延不辦理、敷衍塞責,或者以各種借口威脅刁難、打擊報復舉報者,損害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政商交往親清有度,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便利向服務對象“吃拿卡要”,或者接受娛樂、旅游等活動安排。不得違規借用企業錢款,或者變相佔用其房屋、車輛等﹔不得違規在企業任職或兼職取酬,或者要求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嚴禁默許、縱容、包庇親屬和特定關系人,利用本人職務影響在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
在涉企案件方面,“負面清單”規定:涉企案件審慎辦理,不得超越權限。不得在處理涉企案件時,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設備、賬戶和資金,干擾和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查辦涉企案件,需企業協助調查的,不得侵犯企業家合法的人身和財產權益。
“此次公布的10條‘負面清單’,明確了政府職能部門及黨員干部在優化營商環境過程中的底線和紅線,有助於加快形成政商之間既親又清、良性互動的良好氛圍。”廬陽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下一步,該區將嚴格執行“負面清單”規定,營造“人人重視營商環境、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時時處處都講營商環境”的良好生態,全力讓營商環境優起來、干部作風強起來、為企服務滿意度升起來,努力讓良好的營商環境成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
此外,此次“負面清單”還公布了有關舉報方式:各市場主體如有反映以上負面清單事項,可向廬陽區紀委監委、廬陽區營商環境辦公室來信舉報(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95號廬陽區紀委監委信訪室、廬陽區營商環境辦公室)或者電話舉報(電話:65699390、65699815)。(馮朝旭 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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