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葛洲壩中和府項目銷售選房問題調查處理結果公布

2021年06月22日18:53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關於合肥葛洲壩中和府項目銷售選房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2021年6月11日,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組織對中和府項目6#、7#、10# 樓共89套商品住房,按前期已經搖號確定的購房資格人選房順序號進行選房銷售,委托合肥中安公証處進行現場公証。合肥中安公証處指派黃某某等4名公証人員現場監督,並全程錄像。在選房即將結束時,公証人員發現選房現場存在疑似銷售人員違規操作。隨后,先向市司法局報告,后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反映。針對這一情況,合肥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聯席會議立即組建聯合調查組,抽調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依法開展深入調查。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調查情況

經聯合調查組調查,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程部員工黃某某具有選房資格,但順序號為62號,排序較為靠后,擔心選不到好房。在選房前,黃某某讓同事(現場銷售人員)潘某某、裴某某等幫忙操作,裴某某安排同事周某在銷售過程中對未售房源貼上“已售”標簽,為黃某某預留房源。在選房進行到18分鐘時,周某在銷控表中未售的10#502室格內貼上“已售”標簽。周某為討好黃某某,在選房進行到38分鐘時,又將銷控表中未銷售的6#301室貼上“已售”標簽,供黃某某選擇。在選房進行到1小時38分鐘時,黃某某開始選房,直接選擇了10#502室,但6#301室的“已售”標簽仍保留在銷控表上。至選房結束前還剩三套房源時,公証人員發現銷控表上的房源隻有兩套。此時,周某感到事情暴露,隨手將6#301室上的“已售”標簽取下。

登記購房人胡某某系現場銷售經理潘某某妻弟的岳父,選房順序號為遞補4號。雖在前面選房時,有選房人自願放棄選房,胡某某可以選到房源,但很難選到好房。在選房進行到1小時28分時,潘某某為了讓胡某某選到好房,便讓同事王某某將銷控表中未售的7#401室貼上“已售”標簽,后胡某某選房時選擇該套房屋。同時查明,胡某某在資格審查時提供了部分虛假的資金証明材料。

二、處理意見

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暴露出的問題,充分反映該公司政治意識不強,內部管理混亂,經營理念偏差,擾亂了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影響極壞。依據國家、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及我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合房聯〔2021〕1號)等規定,經研究,決定作出以下處理:

(一)鑒於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6月11日組織的“中和府”項目6#、7#、10# 樓選房過程存在銷售人員違規操作行為,由合肥中安公証處宣布本次選房結果無效。

(二)責令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新制定“中和府”項目6#、7#、10# 樓選房方案,在公証處全程嚴格監督下,盡快按照原搖號確定的選房順序重新組織選房。

(三)以市政府名義約談中國葛洲壩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責令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作出深刻檢查,並建議中國葛洲壩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

(四)禁止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兩年內在本市參加土地競買。

(五)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以貼虛假“已售”標簽的方式,對銷售房源狀況進行虛假公示的違法行為,由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對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處以五十萬元的罰款。

(六)鑒於公安機關已對有關涉案人員依法作出處理決定,責令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參與違規操作的相關銷售人員依紀依規作出嚴肅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報相關主管部門。

(七)取消登記購房人黃某某、胡某某本次葛洲壩中和府選房資格。因胡某某在購房登記過程中提供了部分虛假材料,取消其3年內在本市購房登記搖號資格。

(八)依據《合肥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規定,對合肥葛洲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扣信用分30分,記入信用檔案。

合肥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1年6月21日

(責編:關飛、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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