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最高不得超過20分

2021年05月06日20:47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人民網合肥5月6日電(汪瑞華)日前,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公布了今年高考加分政策,明確同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隻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得用於不安排分省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1、全國性加分項目4項。具體為:烈士子女(2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20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1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戶籍)考生(10分)。

2、地方性加分項目2項。具體為: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5分),即全國性加分項目“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戶籍)考生”以外的“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5分)。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校,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及安徽省有關規定執行。

4、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

5、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校,按照《司法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參照公安機關實行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教育優待的通知》(司辦通〔2020〕32號)及安徽省有關規定執行。

另外,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相關政策按教育部教學〔2021〕1號文件及其他部委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具體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同時,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另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責編:歐愷、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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