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田徑協會發布《中國馬拉鬆及相關運動辦賽指南》

2020年03月19日11:40  來源:人民網-體育頻道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3月19日電(楊磊) 3月18日晚,中國田徑協會發布了《中國馬拉鬆及相關運動辦賽指南》。

  一、前言和總則

  為規范中國境內路跑賽事的組織管理,促進路跑賽事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本指南所提到的路跑賽事包括

  1.馬拉鬆:42.195公裡的公路跑步賽事﹔

  2.半程馬拉鬆:21.0975公裡的公路跑步賽事﹔

  3.10公裡和其他距離的公路跑步賽事。

  (二)賽事是指在中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的路跑賽事(以下簡稱“賽事”)。

  二、舉辦賽事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條件

  (一)主辦方獲得賽事起、終點及沿途賽道的賽時使用權,同時有與賽事規模相適應的起終點場所、路線。

  (二)配備的組織機構、管理人員和競賽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與賽事的規模、內容相匹配。

  (三)有與賽事規模相適應的組織經費。

  (四)符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半程(21.0975km)距離以上的賽事,負責賽事運營的相關人員需持有中國田徑協會頒發的《中國馬拉鬆競賽組織管理培訓合格証書》。

  三、競賽組織與管理

  (一)以安全為首要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做好參賽運動員必要的服務。

  (二)需成立賽事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組委會”),對競賽組織、醫療救護、衛生檢疫、安保交通等基本職能進行統籌協調和工作落實。組委會應至少包含綜合協調、競賽、安保、交通、醫療、宣傳、市場、志願者等部門。

  (三)參賽運動員的年齡限制如下:

  1. 馬拉鬆及以上距離:參賽者須在比賽當年滿20周歲﹔

  2. 半程馬拉鬆和10公裡項目:參賽者須在比賽當年滿16周歲。18歲以下未成年人參賽,組委會需要求其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署參賽聲明。

  3. 10公裡以下項目: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參賽需要其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署參賽聲明,13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參賽需老師或家長陪跑。

  (四)賽道規劃、丈量和標識的要求

  1. 賽道應選擇在人工鋪設路面上並保証平坦,如果因交通或類似情形導致不能在主路通行,也可以在主路旁自行車道、人行道進行。起終點之間的海拔落差應控制在合理范圍內,盡量滿足起終點之間的海拔下降與賽道總距離的比率不超過千分之一。

  2. 賽道路線應由具有丈量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丈量,確保賽道符合辦賽需求。

  3. 賽道上須每1公裡設置1塊公裡牌,在折返、拐彎以及分道的路段須設指示牌。每個比賽項目的終點前100米處,須設置終點提示牌和運動員分流指示牌,每個終點要設置醒目的標識。各種標識牌和提示牌要清晰、明顯,數量要充足,擺放位置及高度要體現以人為本,要有利於運動員觀看。

  4. 賽道類型

  賽事組委會可根據辦賽地點實際情況決定起終點是在同一位置還是分處兩地。當起終點線在同一地點,起點集結區、終點疏散區及其設施放置區域也可以是分開的。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起終點區域可利用空間的大小。

  1) 點對點賽道

  點對點賽道是從一個地方起跑到另一個地方結束。

  2) 往返賽道

  往返賽道會通過一個折返點,在同一道路的另一側反方向返回終點,終點和起點在同一位置(或者鄰近)。建議可以利用雙向分車道公路,往返兩個方向就可以分別使用一個單獨的車道,折返點可以設置在現有的中央隔離帶。

  3) 單圈環形賽道

  使用單圈環形賽道的賽事可以解決重疊問題,但需要封閉更多的道路,以及賽道沿途資源使用效率相對更低。

  4) 多圈環形賽道

  多圈環形賽道隻適合小規模高水平運動員間比賽。

  (五)應在比賽開始報名之前或同時公布競賽規程。賽事組委會應當按照競賽規則、規程和實施方案組織賽事。競賽規程至少應包括競賽的名稱、時間、地點、項目設置、賽事規模、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比賽路線、參賽資格、競賽辦法、獎懲辦法、報名辦法(健康、檢疫要求)、關門時間、組委會聯系方式等。其中部分項目關門時間建議為:馬拉鬆:6小時至7小時﹔半程馬拉鬆:3小時﹔10km:1.5小時。

  (六)賽事組委會應保障參賽報名和參賽物品發放的順暢。

  1. 可為大眾選手提供網上報名等多種報名方式。

  2. 賽事組委會應為成功報名參賽的運動員配備號碼布,號碼布的背面應要求選手填寫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3. 賽事組委會應根據賽事規模科學安排大眾選手領取參賽物品的時間和方式。

  (七)賽事組委會應將賽事的實用信息(競賽、交通、安保、醫療、衛生檢疫等)於賽前向參賽選手、媒體、工作人員進行及時和全面的提供,應為參賽選手提供參賽手冊(也可網上公布,自行下載學習閱讀),至少應包括起終點分布圖、起終點交通指南、賽道圖以及賽道描述、補給站和洗手間分布介紹。

  (八)賽事組委會須做好起終點以及沿線的安全及衛生檢疫保障工作,對易發生危及公共群體的各類風險和突發事件須有應對預案。比賽期間,起終點以及沿線應有專門的安保人員維護秩序,同時應確保在比賽進行期間運動員通行的賽道區域沒有與賽事無關的車輛通行。

  起終點區域應選擇交通便利、適合賽事相應規模的人員聚集和疏散的安全區域,組委會應制作起終點區域的詳細布局圖並嚴格控制可進入主席台區域人員。此外,組委會還須制定選手和觀眾的人流疏散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該方案需經當地公安部門認可。

  1. 起點區域應使用明顯的標志物進行標志,例如出發拱門,並根據不同競賽項目的規模設置出發區。

  2. 起點區應綜合考慮儀式需求以及參賽選手的集結、存包、補給、醫療(檢疫)、洗手間、垃圾處理等需求合理規劃。

  3. 終點物品發放區域應合理規劃,確保選手能夠有秩序領取完賽物品。

  (九)組委會應詳細准確記錄每位參賽者的比賽成績,並在賽事結束后48小時內盡快公布。具備條件可採用賽事信息系統提供成績的實時查詢服務。建議賽事組委會在主要點位和終點設置比賽錄像,便於仲裁取証。

  1. 賽事應使用合格的感應計時產品,至少在起終點、最遠距離的折返點設置感應計時點。

  2. 所有賽事均應至少向賽事關門時間內完成最長距離競賽項目的選手提供獎牌和成績証書,並在賽后將成績証書及時提供給參賽選手(可網上公布,自行下載打印)。

  (十)賽事組委會應根據賽事相關規定、賽道特點,在賽道起終點及沿途為運動員提供足夠的飲用水。

  1. 通常情況下,飲用水和飲料由組委會提供,但也允許運動員自備。組委會在賽道沿途應大約每5公裡確保設置1個飲水/用水站或飲料站﹔確保水的充足供應。每個飲/用水站或飲料站須設指示牌,並在賽道適當的位置安排飲/用水或飲料桌便於運動員拿到。

  2. 10公裡以上的項目,飲水/用水站與飲料站應間隔配備,飲料站除飲用水外應至少提供運動飲料﹔超過25公裡以上的項目,有條件的組委會還可提供能量補給品。

  3. 每個飲料站、飲水/用水站應該根據該站點的途經運動員人數,為每名運動員提供至少250毫升的水,如氣溫較高或有較高的風險,應酌情增加各補給站飲水和用水量,同時可配備噴淋設施為運動員降溫。

  (十一)賽道起終點及沿途均應根據賽事規模配備洗手間,並配備垃圾回收設備或垃圾回收和服務,確保比賽結束后在起終點和沿途的路線上不遺留任何賽事廢棄物。

  1. 賽道起終點及沿途均應根據賽事規模配備足夠數量的公用廁所,並預留出運動員來往廁所的通道。起點公用廁所應在賽事開始前至少一個半小時開放。

  2. 起點的廁位總廁位應至少按照現場人數70:1計算,女性選手超過40%的賽事應至少按照50:1計算,有條件的賽事應盡可能提高比例。

  3. 終點的廁位總數應至少按照現場人數的300:1計算。

  4. 沿途廁位應至少每5公裡間隔擺放,有條件的賽事應盡可能在出發至5公裡之間每2公裡放置廁所。沿途廁所應至少按途徑總人數的600:1計算總數。廁所應擺放在飲料站和飲水/用水站至少10米之后。

  5. 賽事的起終點及沿途應配備垃圾回收設備或垃圾回收服務,賽事組織方應確保在賽事結束后賽事路線上不得遺留任何賽事廢棄物。

  (十二)組委會應為半程以上項目無法順利完賽的運動員提供收容服務,組委會不為被收容的運動員提供參賽成績、排名和完賽獎牌。

  (十三)賽事組委會應確保在比賽當日為參賽運動員和組委會工作人員、裁判員、志願者提供人身保險,確保組委會有公眾責任險。

  (十四)除為本國或本地運動員額外設立排名獎金以及獎品外,其他獎金和獎品不應按參賽者的國籍和性別區別設置,應平等一致。所有獲獎運動員的成績應在賽事官方網站至少公示10天。運動員獎金應在興奮劑檢查(如有)結果確認后再行發放。

  (十五)賽事組委會應組建裁判員執裁團隊,應為所有參加執裁的裁判員提供統一的服裝或標識,便於參賽運動員識別。裁判員團隊應具備相關資質和執裁能力,重要崗位需對裁判員級別進行要求和限定。裁判崗位設置需明確,應在賽前進行多次裁判員工作會議和召開技術會議,對競賽組織細節進行培訓和部署。

  (十六)賽事組委會應組建志願者團隊,應為所有參加賽事服務的志願者提供統一的服裝或標識,便於參賽運動員識別。志願者團隊原則以社會招募為主,組委會應根據賽事規模匹配同等規模的志願者數量。賽前組委會應明確志願者服務崗位和編制,明確服務要求,組織多次志願者培訓。

  (十七)賽事可組織起跑儀式和頒獎儀式。

  1. 起跑儀式一般包含出席嘉賓介紹及起跑發令,應盡量不安排嘉賓講話、致辭。

  2. 頒獎儀式可在現場為男女前三名安排頒獎,獲獎選手名次通常參照槍聲成績進行排名。如組委會要求穿著大會提供的統一服裝參加頒獎,則須事先征得獲獎運動員或其代理人的同意,以免發生合同糾紛。

  四、安保和交通保障

  (一)賽事組委會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頒布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來組織安保工作。

  (二)賽事組委會須制定周密的賽事安保方案,方案包括起終點、賽道沿途等各個方面。

  (三)為切實做好比賽各區域的人員管理工作,組委會須制作賽事証件,對賽事各區域進行嚴格管理。

  (四)賽事組委會須根據比賽路線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交通管制方案和人員疏散方案,確保各主要路口的交通安全。

  1. 起點區域保持交通管制至最后一名運動員離開起點。

  2. 終點區域交通保持管制至公布的關門時間。

  3. 賽事賽道必須採用全程或分時、分段交通管制,直至公布的關門時間。如果是雙向交通的公路,運動員隻用其中一側,則可以隻對使用的一側進行管制。

  4. 所有賽事在賽道上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安排相應的安保人員和檢查裁判員,交通路口須有警察進行管理。

  5. 關於交通管制的公告須於賽事舉辦前1-2周向社會公布,以方便群眾出行。

  五、醫療保障

  在比賽期間起終點以及沿線均須配備急救設備(包括AED等)和專業醫務人員,必要時配備衛生檢疫人員,確保及時發現並能在最短時間內在現場實施急救並將危重傷病人員送到指定的醫療機構。

  (一)賽事組委會應詳細列出比賽中醫療站的位置和其提供的醫療服務,並在正規醫療、衛生檢疫機構的指導下制定比賽的醫療、防疫檢疫方案和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二)賽事組委會須指定比賽沿線的醫院作為組委會官方醫院,並標明醫療地點,組委會需和公安、醫療、交通管理部門協商,開通綠色急救通道。

  (三)賽事組委會應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足夠的移動救護人員、醫療救護車和醫療站,同時在賽道沿線也須安排足夠的醫療志願者進行服務,確保在第一時間發現、報告並開展救治工作。

  (四)賽事組委會還應明確醫療、檢疫服務中所發生的費用的經濟責任。

  六、宣傳推廣

  (一)賽事組委會應積極通過媒體進行賽事新聞發布,做好與辦賽當地居民的賽事溝通工作,積極宣傳全民健身和路跑運動,爭取居民的最大理解,鼓勵居民沿途觀賽。

  (二)組委會組織的相關活動及發布的賽事廣告和媒體宣傳內容必須真實、健康,不得誤導、欺騙參賽者和消費者。並確定新聞發言人,唯一代表組委會對外口徑。

  (三)賽事組委會應做好賽事媒體報道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建立媒體素材庫。

  七、市場開發

  (一)各賽事的廣告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來執行。各組委會應自覺接受當地工商、審計、稅務等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二)組委會應嚴格遵守國家關於市場活動的有關規定,所有賽事嚴禁接受煙草贊助,酒精含量高於20%以上的酒精產品不能作為冠名贊助商。

  八、 其他

  (一)舉辦社會福利募捐性賽事,應當經民政部門核准。舉辦賽事獲得的收入除支付必要的成本開支外,必須全部交付受捐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中提取報酬。

  (二)所有賽事組委會均應在賽事組織中注意勤儉辦賽、節約自然資源,保護自然環境。

  九、中國田協作為中國境內田徑及馬拉鬆運動的行業管理協會,對違反賽事組織組織指南及中國馬拉鬆管理辦法,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組委會將依規進行監管和處罰。

  十、本指南解釋權為中國田徑協會。

(責編:劉穎、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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