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山红 | 蚌埠五河:联合治理育青山 系统施策绿沱湖
往年每到秋天,蚌埠市五河县境内的沱湖,都会吸引来自省内外的游客,“朝看鸥鹭起舞,暮听渔舟唱晚”,再登上沱湖餐饮船,吃上一口膏肥肉美的螃蟹,一度成为当地的“明星”景点。
而今年起,这一幕,已成为历史,一去不复返。
退出历史舞台的不止餐饮船
“都拆掉了,14家渔船餐厅、28艘大船全都拆掉了。”沱湖自然保护区副主任郑伟见证了餐饮船从出现到消失的全过程。早年间,政府为了带动当地发展,引进了餐饮船项目。随着餐饮船的野蛮发展,沱湖水质遭到了严重污染,餐饮店和湖上渔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进沱湖,水体富营养化导致湖面每到夏天都会浑浊发臭。
回忆起当年沱湖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郑伟的表情有些复杂,“之前有朋友来五河玩,看到沱湖上的餐饮船大吃一惊,问我为啥五河还允许湖上建餐厅,我只好笑笑说‘就快拆了’。现在好了,真的拆了!”
傍晚的沱湖。李向前摄
沱湖湖面上消失的不止是餐饮船,曾经遍布湖面的围网也在生态治理过程中退出历史舞台。2013年起,沱湖管理处联合沱湖乡及沿湖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完成沱湖围网整治工作。5年间,五河县政府共投入拆网补助资金约1.3亿元,涉及渔民1100余户,拆除围网58.5万米,拔除毛竹、木桩68余万根,处理住家船512艘。
郑伟告诉人民网安徽频道,光是安置好沱湖上这1100余户渔民,五河县就动足了心思,“他们大多都是四五十岁的渔民,一辈子靠捕鱼为生,现在告诉他们沱湖要保护生态,不让捕鱼了,一时半会是很难接受。”为了让渔民顺利上岸,五河县不仅给予渔民安置房,还提高了拆除围网的补助,一系列惠民措施再加上相关职能部门的长期宣传,让渔民也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五河生态环境变好了,这不单单是沱湖周围居民的感受,104国道旁新造起大面积省级公益林带,大巩山森林公园郁郁葱葱,当地林地经营者开办的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农家乐和林下经济等产业有声有色。自2017年五河县实施林长制以来,五河县累计完成造林48030亩,森林抚育11万亩,义务植树320万株。
五河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张之明介绍,五河县正在深化改革“绿化”,落实县级改造林奖补政策。“以前因为历史原因,一些林带种植面积被村民移做其他用途,现在县里面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用于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自2019年正式实施以来,已完成2200亩公益林建设。”
鸟瞰大巩山。李向前摄
“如果说原来还有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间存在不平衡的顾虑,那现在彻底没有了,一切都以生态为核心。”郑伟告诉人民网安徽频道,今年还将对沱湖湖心区域进行清淤,这在历史上尚属首次。
联合治理,绿水青山又回来了
在五河,有一个有趣的现象:一艘不太宽敞的执法船只上,往往坐着来自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农业农村局的同志负责调查违规捕鱼电鱼,水利局的执法人员需要留意淮河上违规开采河沙的证据,有时候遇到刑侦大案,生态环境分局也会加入其中。
为何所有与水域治理相关的部门都到一艘船上办公?五河县水利局副局长王宗卫常年“漂在水上”,根据他的经验,河流上的违法问题大多比较复杂,有时候一艘外表普通的工程船,经过改造摇身一变又在船底安装上了采砂工具。他说:“只有各部门都在现场,才能发挥各自专业所长,尽快固定证据,才能让违法者心服口服。”
生态保护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五河生态资源多样,多条河流贯穿县域流向其他省市,想要治理利用好保护好这些生态资源,有时还需要跨市甚至跨省的合作。
怀洪新河上的龙舟赛。李向前摄
自2018年5月起,五河县检察院与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起合作保护机制,共同对沱湖区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大巩山省级森林公园等五河县内重点生态保护区域进行管理保护。五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妹告诉人民网安徽频道,除了与县内各单位紧密合作,2020年五河县检察院又与江苏省泗洪县建立了“‘两河一湖’(即淮河、怀洪新河、天井湖)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这也是安徽省第一个跨省域的公益保护协作机制。
以往生态环境案件进行公益诉讼,大多面临着诉讼周期长,案件赔款难到位等问题,为此,五河县检察院率先试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7年4月,五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中发现,两名被告人将加工废旧印刷电路板的废渣、废水随意倾倒在沱湖、怀洪新河等水域内,其行为不仅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还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48万元,严重威胁到河湖水生态环境。五河县检察院向五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判处两被告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共同赔偿因污染环境造成的近48万元国家损失,这一案件也在全国开创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先河。
大巩山森林公园郁郁葱葱。李向前摄
育林治水,更要育人
在司法实践中,王妹发现,很多时候老百姓并不是有意去破坏环境、触碰法律底线,有时候一个无意的行为,往往带来较为严重的后果,“捕鱼捉鸟砍树,老百姓还都是老思想,觉得都是小事。可是一旦触犯刑法,问题就会比较严重。”
五河县检察院在办理的每一起滥伐林木的案件中,均请求法院判令涉案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之后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购买树苗栽植于大巩山省级森林公园的“补植复绿基地”内,这一举措既保证了林木的成活率,也让涉案人自己修复被自己破坏的生态,实现了办理一案,还原一片植被的社会效果。除了要求赔偿,检察院也会安排涉案人通过参与到护林巡林工作等方式进行社会公益服务,与赔款处罚相比,让老百姓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更能培养大家爱护环境的思想理念。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书记张立志长期与渔民打交道,在张立志看来,对于打击违法捕鱼,要从两方面入手:既要提高违法捕鱼的犯罪成本,也要让渔民有别的出路,这样才能让他们自发远离“违法捕鱼”。
在五河县银鱼保护区,以前共有渔民62人,为了让这批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县级农业农村局主动为渔民提供就业渠道,有效防止退捕渔民回到违法捕鱼的老路上。
“保护环境是一项长久的事情,最重要还是培养老百姓起的生活惯性,要育林治水,也要育人。一方面靠宣传,另一方面也要靠制度保障,老百姓有一技之长,有事情做,自然就不会通过破坏环境来赚钱了。”张立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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