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合法性审核机制”一体化建设合作签约

2021年06月15日10:19  来源:安徽日报
 

  6月10日,由司法部组织推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同参与发起的长三角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芜湖举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长三角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一体化建设,将不断健全政策制定协同机制,推进政策互认和政策协同,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涉及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审核标准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政策制定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加快形成科学高效、保障有力、协同运行的一体化审核机制,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司法厅、浙江省司法厅、安徽省司法厅作为省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将认真履行合作协议,展开合作,主要包括:选择市场准入、要素流动等已有一定基础的领域推进政策互认,在产业发展导向、项目准入标准等方面,推动政策协同;研究建立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审核工作程序,根据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研究调整本省(市)合法性审核程序,明确长三角一体化协同的程序要求;分类细化审核标准,结合区域特点,探索研究与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合法性审核标准;强化结果实际运用,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的权威性,研究制定合法性审核意见采纳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标准统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形成大数据库,确保数据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记者 李晓群 通讯员 彭继友)

(责编:关飞、李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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