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新规出台

2021年01月14日07:03  来源:合肥晚报
 
原标题: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

1月13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新版《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出台,今年3月起即将实施。新规将进一步保障市场各方主体权益,推动营商环境变得更加公平和高效。

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

新规对招标“门槛”进行了明确,以后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同时,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不得将所有制形式、企业注册地、过高资质等级要求、特定地域业绩及奖项等设置为招标条件。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要求中标的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建筑工程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招标人应当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险性较大工程,要求投标人投标时补充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禁止分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再分包

在建筑市场上,由于项目大资金要求高,过去一直存在着项目单位私自分包,让小包工头带人或者小企业参与建设的情况。今后,相关的分包行为要小心了。

新规提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应当推行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

招标人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招标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投标人,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者多项招标发包给一个承包投标人,但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此外,禁止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建筑工程再分包。

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为了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新规提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国家规定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推行电子保函。

此外,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新规旨在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让中小微企业有更多参与空间。”业内人士指出。(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责编:关飞、常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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