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三个坚持”扎实推进林长制改革

2020年08月24日16:56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旌德县自2017年6月率先在全省县级层面推行林长制以来,筑牢绿色发展根基,走出绿色发展新路,绘制绿色发展的旌德新答卷,呈现出“林长制、林长治,不砍树、能致富”的良好势头。

旌德坚持党政同责,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承担推进林长制改革总督导、总调度等职责,高位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开展。全县设立八名县级林长,四名总林长同时兼任县级林长,同时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镇级林长。八名县级林长分别率队,深入所辖林区,查看四至范围,与当地群众、护林员、村干部等进行交流,了解林区基本情况,切实增强实践认识。为林长制改革快速、高效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

旌德通过设立县级林长8名、镇级林长40名、村级林长200名,建成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实现林长覆盖,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建立林长联席会议制度,26个县直单位作为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面参与林长制工作,15个县直单位直接协助县级林长开展工作,细化分解责任;通过建立督查考核激励机制,制定《旌德县林长制考核办法》等8项制度,把推行林长制纳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构建“纵向+横向+指挥棒”的责任体系,并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有力确保了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此外,坚持政策先行,通过林长制改革不断创新林业发展新机制,该县先后在特色产业发展、集体林权改革、林权交易流转、林业精准扶贫等方面出台了《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旌德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旌德县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旌德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极大地释放了林业发展活力,强化了生态管理。(景林萱)

(责编:郭宇、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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