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2020年08月20日14:51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8月6日,《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省政府印发实施,并全文公开。原《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纲。在总体思路上,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应急准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解决薄弱环节。四是坚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应对责任。五是坚持综合协同,明确省级、地方组织应急指挥机构,强化部门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六是坚持突出基层,发挥其风险巡查、信息报告、先期处置作用。

《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分七大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包括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系统建设等。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对省级层面、地方层面应急指挥机构、专家组等进行了规范。第三部分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等。第四部应急准备和支持,包括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第五部分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奖惩要求。第六部分附则,明确了预案实施与解释事项。第七部分附件,明确了专项预案类别及编制牵头部门、应急保障牵头支持部门。

省应急管理厅将认真履行《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赋予的职责,加快推进省级专项预案与部门预案编制修订发布,加快健全安徽省应急预案体系。(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责编:黄艳、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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