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濉溪县多举措持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020年06月16日09:15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制定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等7个基本制度,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每千服务人口1名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严格乡村医生准入,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强化执业服务监管,建立乡村医生考核退出、到龄退出、违法违纪退出机制。现辖行政村卫生室213家,乡村医生873名。

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对其学费予以补助。累计补助6人,1.2万元。启动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拟录取12人。建立专项奖补资金,由2家县级医院免费接收村卫生室人员进修,累计78人次。实施县乡村人才能力提升项目,计划5年内,对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全覆盖。加快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计划培训乡村医生253名。

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契约式健康管理。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2019年度村级家庭医生签约费用1496.3万元,奖励补助395.1万元。对签约任务完成率、项目执行率、续约率和县外住院病人下降率等主要指标综合排名最高的前50个村卫生室,另奖励22.5万元。

推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累计通过125人。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拓宽乡村医生职业前景。

及时选树表彰先进典型和事迹。开展“群众满意的村卫生室”创建活动,有4家村卫生室获得该项荣誉。开展“最美村医”评选活动,推选20名“最美村医”。发挥荣誉主体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村医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尊重村医、爱护村医的良好氛围。

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偿政策。新增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实行“按季预拨、发卡发放、考核结算”,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3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工龄月补助标准16元/月,最高528元/月。当期1007人,发放43.1万元/月。加快推动在岗乡村医生比照村干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地。

优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落实《加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实施意见》,县财政每年安排管养资金每镇3万元,实行以奖代补,统筹使用。投资365万元支持73个卫生室改扩建。谋划村卫生室改扩建项目,将村卫生室改扩建为400㎡左右,集残疾人康复、中医药服务、计划生育及老年人临时看护等综合性服务站。印发《濉溪县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实施方案》,建立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完善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孙东海 邬宏飞)

(责编:欧恺、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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