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06月12日10:30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近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瑶海分中心、庐阳分中心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外抓业务和形象,内强管理和素质,为合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一是立体教育,打好“知”的基础。打造学习型机关,形成了“中心组带党员领导、党员领导带党支部、党支部带各位党员”的学习机制。二是便民利企,抓好“行”的实效。“出机关、进窗口、走基层”,强作风、察实情、理思路、解难题。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设立“阳光信访室”,开展“主动接访”、“包案下访”“带案下访”。三是依法高效,为合肥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自2017年开展国务院大督导节约集约用地奖励以来,连续四年均有县区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获表彰。连续三年在安徽省“各省辖市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中荣获“优秀等级”。相继开展了中央公园、空港经济示范区、东部新中心等一批重点片区城市设计,构建城市魅力空间。四是强化管理,树立文明机关形象。以创建“五好红旗处室”为抓手,建设文明机关。全局工作质量好、活动参与好、共事风气好、遵守纪律好、文明环境好的氛围逐步形成。

(责编:欧恺、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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