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支持企业 安徽亳州出台20条细则

2020年02月15日17:41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2月15日电(韩震震)日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安徽省亳州市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加大稳岗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和加强服务保障4大板块20个细则,帮助支持参与防疫物资生产及疫情应对的相关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

加大金融支持,亳州提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融资担保增信,加强保险风险保障,提高金融服务质效。

其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农业养殖等行业,以及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确保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加大稳岗支持,亳州提出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扩大就业岗位,缓缴社会保险,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加大创业支持力度。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经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与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但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

为减轻企业负担,亳州提出减收免收企业租金,降低企业要素成本,落实税收减免缓政策,加大外贸支持力度。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受疫情影响较大且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50%以上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2类)4大类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加强服务保障,亳州提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生产,支持疫情防控产品研发,加强生活必需品及能源保障供应,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权益保护,开辟绿色通道

充分发挥亳州市中医药产业优势,鼓励企业开展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检测、控制、诊断与治疗产品临床研究,取得重大成果的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成果转化,对完成转化并形成有效生产能力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责编:马玲玲、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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