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安推出便民利企“20条”

2020年02月11日10:21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2月10日,铜陵市公安局出台20项疫情防控期间便民利企实际举措,全力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社会,帮助群众、企业度过难关。

为服务民生、方便群众办事,铜陵公安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群众可通过网上渠道申办相关事项。

2019年12月1日至疫情解除日期间,铜陵公安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过期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0日内,到原开具机关进行换发;外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期的,疫情解除后30日内,可在铜陵市正常办理。2019年12月31日后需办理居住证延期签注的,签注期限自动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因疫情影响,未在新生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0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正常申报出生登记。

在疫情防控期间,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临时车牌到期等车架管业务,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30日内办理。原证件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有效。

开通车驾管业务“应急窗口”,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出行便利。同时设置货车进城专用通道,对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无需重复办理进城通行证。

针对出入境相关业务,通过铜陵公安出入境官方微博发布最新的出入境信息。因出入境证件到期、遗失等情况需重新申领的,非特别急需的可暂缓申领。确有紧急出入境事项的可电话预约特快办。

为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铜陵公安充分发挥“警企直通车”机制作用,落实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50项措施,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困难和需求,并及时协调解决,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警务保障。

企业复工后,流动人口需要办理居住证等事宜,可自行确定专人与公安机关对接,将本企业所需办理身份证、居住证的人员名单及个人信息,集中报送属地公安机关统一办理,必要时公安机关实行上门服务。

公章刻制备案、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容缺办。

因法人系外省、市人,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回户籍地开具相关证明的,由本人书面承诺后,公安机关可先予办理,待疫情解除后由当事人补齐材料再办结。

针对危爆业务实行便利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由企业在安徽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将加盖印章的空白证件寄送企业自行打印。

爆破作业人员到期换证、单位变更的,企业在民爆系统网络客户端提交申请,县级公安机关在系统中先行审核,市公安局提前审批,证件统一寄送,待疫情解除后企业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在打击违反犯罪、案件办理方面,灵活采取处罚方式和强制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可预约办理,行政案件异地远程办理、快办快结。对身处异地的行政案件被询问人,可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询问、行政处罚前告知。(韩震震 桂毅)  

(责编:黄艳、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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