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最高奖50万元

2020年01月06日06:41  来源:合肥晚报
 

  1月5日,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从合肥市政府办获悉,《合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修订)》正在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月18日之前,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办法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今后,对于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被查实的或最高奖励50万元。

  【举报】

  鼓励实名举报

  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

  对受理的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合肥市将实行“统一受理、部门负责、依法核查、据实奖励”。

  举报的范围覆盖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旅游、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

  《办法(修订)》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通讯方式,以便反馈核查结果和实施奖励。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微信、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其中,合肥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24小时特服电话为0551-12350,邮箱为hfjubao12350@163.com。

  【处置】

  一般事故隐患举报事项半个月内办结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受理举报后,按照职责进行分办。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由市本级或下级及时进行核查;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于受理举报之日起3日内,将举报材料移送至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核查。

  核查处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事项,调查、核查工作应当在15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和立案查处的,可延长至30日;核查处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核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6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奖励】

  举报属实最高奖励50万元最少奖励500元

  《办法(修订)》提出,今后,将根据举报事项的价值、确凿程度和举报人协助调查情况,合肥市对实名举报人给予5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其中,举报事项属于一般事故隐患、一般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500元至2000元。

  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奖励举报人,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于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措施】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奖金可均分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举报人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存在的危害等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无法核查的;有关部门已掌握情况,正在调查处理的……这三类举报不适用本办法的奖励规定。

  【管理】

  举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此次《办法(修订)》强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另外,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对因举报事项处理出现重大失误或者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文 王蔚/图

  【反馈意见渠道】

  邮箱:924458013@qq.com

  电话:0551-62755100

  传真:0551-63771110

  快递信件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市政务第二办公区A5单元104室

(责编:关飞、李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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