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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系統治理“城市病” 高標准謀劃城市更新

2022年10月31日08:37 | 來源:皖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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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行動的高質量推進,離不開制度保障。近日,馬鞍山市正式出台《馬鞍山市城市更新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統籌推進機制,開展系統性謀劃,進一步規范城市更新行動有機有序有效開展。

“城市更新”關乎城市發展規律探索與活力再現,關乎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追求。此次出台的《辦法》共5章、32條,主要分為總則、城市更新規劃、城市更新實施方案、保障與監管等內容,適用於市區范圍內的城市更新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包括對舊工業區、舊商業區、老舊小區、棚戶區及其他政府認定的城市更新地區實施的綜合整治、功能改變、拆除重建等活動。

《辦法》明確,城市更新要遵循“統籌規劃、系統推進,政府推動、市場運作,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統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系統治理“城市病”等突出問題,高標准謀劃城市更新,著力完善城市空間結構、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工程、強化歷史文化保護塑造城市風貌、加強居住社區建設、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等。

市委、市政府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各載體和相關部門在各自轄區或職責范圍內做好城市更新相關工作。

其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確定規劃期內城市更新的總體目標和發展策略,劃分更新板塊、更新組團、更新單元,明確單元管控、實施時序等任務和要求,並作為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編制和城市更新計劃制定的重要依據。

《辦法》明確,城市更新實行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制度。城市更新重大項目實行專家論証制度。城市更新規劃及相關方案需征求公眾意見,保障公眾在城市更新中的知情權、參與權。按照“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建立常態化城市體檢評估機制,城市更新主管部門應當委托有關單位和專家每年對城市體征狀態及年度城市建設重點任務實施情況進行體檢監測,每五年對城市階段性建設進行全面評估,評價城市體征狀態,提出對策建議。

據悉,今年以來,馬鞍山市制定了《關於馬鞍山市城市更新行動的實施意見》,全面啟動城市更新點線面試點工作,啟動實施“完整社區”締造行動、“民生安居”保障行動、“安全韌性”建設行動、“交通品質”改善行動、“生態環境”提質行動、“文化風貌”塑造行動、“美麗街區”提升行動和“智慧城市”賦能行動等八大行動,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工作計劃、政策體系等制定正穩步推進,城市更新行動取得實質性進展。(記者 鄧婷婷 通訊員 高海超)

(責編:黃艷、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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