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住房公積金最新階段性支持政策來了
為進一步強化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單位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蕪湖市自本月起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6月13日,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特意印發了《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針對緩繳流程、償還貸款、提高租房月提取額等進行詳細通知。
單位緩繳最長不超過今年12月
根據《實施細則》,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與職工充分協商,制定緩繳及補繳方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且公示無異議后,可以向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12月。
緩繳期間,不對緩繳單位作欠繳處理,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需辦理賬戶轉移或者銷戶提取的,單位應當先為其辦理補繳。緩繳期限屆滿后,單位應當恢復繳存,並於2023年6月底前按照補繳方案完成全部緩繳月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工作。緩繳期滿后,單位因經營困難仍需申請緩繳的,應當按照《蕪湖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操作規程》(房金中心〔2020〕3號)等相關規定辦理。
為全力助推企業復工復產,市公積金中心積極開設綠色通道,受理、審核時限壓縮至1個工作日。今年以來中心已批復緩繳申請的單位,實行免申即享,緩繳期順延至2022年12月。
靈活就業人員緩繳實行免申即享
可享受住房公積金階段性緩繳支持政策還有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及進城務工農民等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12月31日前,這些靈活就業人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12月。靈活就業人員已繳存4月及以后月份住房公積金的,緩繳起始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緩繳時間最長不超過2022年12月。
在此期間,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其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緩繳期滿后,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恢復正常繳存。緩繳期滿后仍未恢復正常繳存的,2023年1月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不作連續計算。緩繳期間,靈活就業人員經濟收益好轉的,也可以自行恢復正常繳存。
溫馨提醒,靈活就業人員緩繳住房公積金無需單獨申請,實行免申即享,本人隻需暫停向住房公積金繳存的代扣代繳銀行卡中存儲資金即可。
貸款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
貸款方面,2022年4月至12月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不作逾期處理期屆滿后,借款人應當歸還全部應還未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並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正常履行還款義務。
另外,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公積金中心同意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緩繳期間視為連續繳存,其他貸款申請條件不變。申請時,單位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均無需提供緩繳証明材料。
提高租賃提取月提取額
為保障職工租賃提取需求,在蕪湖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住房的繳存人,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提取限額未婚的由8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已婚的由13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租住住房的繳存人,可通過安徽政務“皖事通辦”服務平台、皖事通App、支付寶App、微信App“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眾號線上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條件的,即申即付。2022年以來已申請提取,但未達最高額度的,可線下櫃面再申請提取一次,補足差額。(大江晚報記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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