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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機動車違規安裝遮陽篷(傘) 合肥啟動拆除專項行動

2021年12月01日17:46 |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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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包河區濱湖潤園小區,交警聯合城管隊員幫助居民拆除雨篷。程兆攝

人民網合肥12月1日電(楊賽君)非機動車安裝遮陽篷(傘)的合肥市民注意了, 2022年1月1日將進入嚴管階段,對路面發現非機動車安裝遮陽篷,公安交警部門會依法拆除,並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12月1日,在合肥市包河區義城街道迎淮社區濱湖潤園北區廣場,合肥交警聯合包河區開展助拆電動車遮陽篷活動。考慮到居民自行拆除電動車遮陽篷的困難,包河區義城街道在專項整治工作的勸拆助拆階段為居民提供助拆服務,志願者為主動拆除遮陽篷的居民准備了兌換禮品,居民可以用拆卸下的遮陽篷換取圍巾、手套等冬季保暖用具。

目前,合肥拆除非機動車遮陽篷專項整治工作進入勸拆助拆階段。人民網安徽頻道從合肥交警獲悉,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前,合肥市在全市范圍內集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力爭實現出行環境、交通秩序、文明交通意識顯著提升。

此次專項整治針對群眾反映的突出交通問題,在對車輛亂停放、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亂象常態整治的基礎上,重點整治非機動車違規安裝遮陽篷(傘)、農用車輛違禁行駛、低速電動車無牌無証上路行駛等。

非機動車違法安裝遮陽篷(傘)整治主要包括:拆除非機動車遮陽篷,引導非機動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等。

其中勸拆助拆階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強拆嚴管階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驗收鞏固階段(2022年1月16日后轉入常態管理),驗收、鞏固嚴查嚴管階段工作成效,堅決杜絕問題反彈反復。

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合肥交警提醒,請已安裝遮陽篷(傘)的電動自行車主於2021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已安裝的遮陽篷(傘)﹔2022年1月1日后,合肥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強制拆除,並對其交通違法行為處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扣留其車輛。

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商戶不得違規為非機動車安裝全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的傘具、篷子、傘架以及擋風罩、擋風板、擋風衣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尺寸、影響交通安全的裝置,對違反規定者,相關部門將依法查處。

為什麼要拆除電動車遮陽篷?合肥交警解釋,電動車上裝個遮陽篷主要存在以下隱患,一是影響車輛性能,對車輛駕駛人自身安全存在影響﹔二是擾亂交通秩序,遮陽篷(傘)增加了車輛面積,在道路通行以及停放時佔據了更多的公共空間,影響了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正常通行﹔三是危及他人安全,遮陽篷(傘)的骨架和邊角與其他行人面部同高,稍有不慎將刺傷他人。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安裝全封閉式或半封閉式的傘具、篷子、傘架以及擋風罩、擋風板、擋風衣等改變非機動車外形尺寸的裝置。

(責編:關飛、宮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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