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1年03月26日08:03  來源:蕪湖日報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1年3月25日蕪湖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曉為安徽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人大工作委員會主任﹔

丁桂華、汪自彬、程向暉、汪洋為安徽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人大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汪鈺聲、張寧、張清、鄭立新、秦文莉、桂萬鈞、夏金根、徐世津、郭炳生、陶林、章新陽、戴文為安徽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人大工作委員會委員。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1年3月25日蕪湖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胡翠微為安徽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1年3月25日蕪湖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鄭海濤為安徽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3月25日蕪湖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昌敏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

朱訓明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文勇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孫俊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鄭舒虹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李廣磊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楊俊生為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王瑞為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免去:

吳昭武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汪勇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職務﹔

文勇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朱訓明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

張承榮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孫俊的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楊俊生的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


蕪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1年3月25日蕪湖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孫小龍、宋士月、黃俊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責編:關飛、李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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