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落馬正縣級干部被控收受涉黑組織220多萬

2020年11月19日11:36  來源:人民網安徽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相關起訴書顯示,檢方指控蚌埠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市綜治辦原主任王琦(正縣級)受賄財物合計238.8萬元,其中95%以上系蚌埠涉黑組織“劉氏四兄弟”所送。

王琦 資料圖

聊時局了解到,安徽“劉氏兄弟”案牽連甚廣,已依紀依法查處公職人員94名,涉及副廳級干部1人,處級19人,鄉科級45人。

上述副廳級“保護傘”,就是王琦的老領導——蚌埠市委政法委原書記、市公安局原局長巫希平。

值得一提的是,因犯受賄罪於2017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的蚌埠市委政法委原書記巫希平,因在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漏罪,今年5月再次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后蕪湖繁昌縣法院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被告人巫希平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與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

公開資料顯示,王琦出生於1958年11月,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7年1月至1997年1月,歷任蚌埠市委政法委巡視員、調研科副科長、市委辦正科級秘書、值班室主任、市計生委主任助理。1997年1月,出任市計生委副主任。6年后任市文明辦主任。

2008年12月,王琦被選為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后兼任市綜治辦主任。2018年12月被免職。2019年3月通報被查。2019年6月,王琦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20年4月24日,來安縣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系統公開開庭審理了王琦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

2019年10月31日,劉氏四兄弟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人民網資料圖

來安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王琦在擔任蚌埠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大洪山林場及周邊地區非法開採經營活動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或索要他人財物合計238.8萬元。在此期間,王琦明知劉氏兄弟在大洪山地區有組織地長期從事非法採礦犯罪活動,不依法履行職責,包庇、縱容劉氏兄弟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最新公布的《王琦受賄案起訴書》顯示,王琦受賄財物95%以上來自蚌埠“劉氏四兄弟”,金額達227.5萬元。

“劉氏兄弟”案簡介

自上世紀90年代起,蚌埠市的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四兄弟通過販賣砂石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基礎。

2004年,劉兆本等人從事非法採礦。

2005年,劉兆本擔任新城口村黨總支書記(后兼任村委會主任),為劉氏兄弟在當地形成強勢地位和非法斂財提供了有利條件。

2006年,劉兆剛成立馬城民爆物品管理站,控制採礦所必需的炸藥,劉氏兄弟及其他成員陸續加入,開始了長達十余年非法採礦的違法犯罪行為。

2007年,劉氏兄弟為爭搶工程項目,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排擠、打壓競爭對手。當年4月,被告人馬士鳳糾集百余人持械與他人斗毆,用鏟車推倒企業院牆,此事在當地產生重大影響。至此,以劉氏兄弟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之后,劉氏兄弟以強行兼並採石散戶等方式,對當地採石行業形成全面非法控制,該組織進一步發展坐大。

多年來,該組織為維護自身利益,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採礦、聚眾斗毆、尋舋滋事、敲詐勒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強迫交易等多起違法犯罪行為。該組織利用家族勢力,長期大肆非法開採,對當地採礦行業形成全面壟斷和非法控制﹔強佔村民土地,強遷村民祖墳,興建宗祠、豪宅,震壞村民房屋,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對當地群眾形成了心理強制、威懾﹔無視安全法規,在非法開採中造成多人死傷﹔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裡,稱霸一方﹔利用非法採礦等手段獲取的巨額經濟利益,大肆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庇護,以黑斂財、以財養黑、以錢開路、禍害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自然環境、政治生態和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018年1月24日,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正式打響之際,蚌埠警方對“劉氏四兄弟”黑社會組織實施收網,打響了安徽“掃黑除惡”第一槍,成為中央政法委重點關注、公安部挂牌督辦的重點案件。

去年12月16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劉氏兄弟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採礦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聚眾斗毆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分別被判處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來源:聊時局 資料來源:澎湃新聞、中央政法委長安劍、蚌埠日報等

 

(責編:吳西露、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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