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米路裝298條減速帶:是無知還是任性

2020年11月04日08:31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長度不到300米的路段,竟設置了298條減速帶。最近,湖南長沙芙蓉區瀏陽河邊濱河路的減速帶引發網友熱議。由於減速帶太過密集,一條馬路變成“搓板路”,讓來往司機苦不堪言。對此,當地交警部門回應,這些減速帶是附近的施工單位未經批准設置的,已責令限期拆除。

根據施工單位的說法,該路段彎急路窄,來往車輛較多,因此施工安裝了減速帶。然而,過度密集的減速帶,恐怕過猶不及,給司乘帶來了諸多身心困擾。如果因為減速帶導致司機情緒波動,無法集中注意力,甚至可能適得其反,給交通安全造成極大的隱患。

報道顯示,長沙的這些減速帶是附近施工單位“想當然”設置的。可想而知,相關施工人員缺乏相應的交通安全知識,對道路設施的規劃更是缺乏經驗,隻知道“以多取勝”,這才想出了設置近300條減速帶的主意。正是由於有關單位的任性和無知,才上演了以上奇葩減速帶的鬧劇。

曾有媒體報道,在江西贛州一段百米輔導因為設置了4條減速帶,常有電動車經過時摔倒,讓減速帶成為“事故帶”。減速帶除了密度過高,還經常存在單條高度和寬度過大的問題。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隔三差五就會出現關於不合理減速帶的群眾意見。有理由擔心,像長沙等地的奇葩減速帶現象不是個例,而是一段時間積累的普遍問題。

搜索近年來的新聞報道,各地對減速帶的管理力度參差不齊,有的是由交警部門、路政部門主動在有需要的地方設置減速帶,有的則是附近單位出於自身通行利益私自設置。那些密度和高度不符合常理的減速帶,往往就是道路附近單位違規設置的。

減速帶並非法律法規上的規范用語,在有關標准中,更准確的提法是“減速丘”。根據公安部發布的橡膠減速丘行業標准(GA/T 487-2020),即便是嚴格要求限制速度的路段,連續設置減速丘也不能超過5條,間距宜為10米—30米,而且該標准還要求在減速丘前設置警告標志和標線。值得指出的是,GA/T 487-2020屬於推薦性行業標准,不具有強制性行業標准的約束力。

作為直接關系到交通安全的公共設施,減速帶為什麼陷入了不曝光不解決的治理困境?相關法律和規則的不完善無疑是主要原因。一方面,法律法規對減速帶缺乏詳盡的規定﹔另一方面,公共安全行業標准的約束力也欠缺。作為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門,交警固然對減速帶設置有著天然的管轄權,但“上位法”付之闕如,也導致了申請和審批標准不透明、不清晰的問題。

當然,規則欠缺,並不是主管部門無所作為的理由。在日常道路巡查時,交管、路政等部門理應及時發現問題,開展聯動執法,及時查處違規設置的減速帶。私設減速帶屬於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有關部門本來就有主動介入管理的義務,而不能止於一句“未經批准”。

形形色色的減速帶,已經成為眾所周知的道路奇葩設施,毫不夸張地說,也成為困擾人們出行的“馬路殺手”。我們期待相關法律和標准盡快完善,讓減速帶的規劃、設置和日常維護有更具體的法律依據,在此基礎上對設置單位產生強制性的約束力。與此同時,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也要主動作為,第一時間察覺來往群眾的痛點,主動為道路暢通掃清障礙。(王鐘的)

(責編:黃艷、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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