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部署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

政策、資金優先向重災區、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人群傾斜

2020年09月18日07:12  來源:安徽日報
 

今年以來,安徽省發生多起洪澇、風雹等自然災害,特別是6月至7月遭受的持續強降雨,造成全省大面積受災,災害損失嚴重。記者9月16日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省應急管理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共同組織開展好全省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政策和資金將優先向重災區、深度貧困地區和倒房重建戶、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等特殊人群傾斜。

通知指出,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各級各部門要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並積極爭取支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把冬春救助作為重點任務組織好、開展好。

重災區、貧困地區、困難人群始終是救助的重點。通知特別強調,要加大對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以及重災區的傾斜支持力度。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精准確定救助對象,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向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傾斜。

針對救助資金的使用,通知強調,各地要嚴格落實災害救助主體責任,按規定安排落實好冬春救助資金。中央和省級冬春救助資金下達后,各地要加快下撥進度,及時跟蹤調度,確保資金直達基層、直達受災群眾,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或沉澱不用。

圍繞財政資金下撥和防止返貧等,通知明確要求,財政部門應確保冬春救助資金能夠及時足額下撥﹔民政部門負責長期兜底保障救助,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等社會救助范疇﹔扶貧部門要強化因災致貧返貧情況摸查、核實及處理,准確掌握受災群眾需求,及時制定幫扶計劃,高效開展災后救助幫扶工作,防止因災致貧、因災返貧。(記者 王弘毅)

(責編:吳西露、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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