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規范救災款物管理使用 確保應救盡救

2020年09月04日07:41  來源:安徽日報
 

  記者9月3日從安徽省應急管理廳獲悉,為了規范自然災害救助,保障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省應急管理廳就進一步做好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物資和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有關事項下發通知,要求按照“專款(物)專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快速、有序、精准地把救災款物用在受災群眾身上,解決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確保應救盡救。

  圍繞救災物資發放標准,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學制定本地分類救助標准,優先向特困供養人員、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困難群眾傾斜,不得搞平均主義、一刀切,堅決杜絕優親厚友現象。應急管理部門調撥及其他單位、團體或個人支持的帳篷、棉被、折疊床等救災物資,應用於解決受災地區困難群眾的生活困難問題。救災資金採取現金形式救助的,納入“一卡(折)通”發放﹔採取實物救助形式的,要按照政府採購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採購救助物資並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同時,要建立重大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快速核撥機制,簡化審批流程,根據災情先行預撥部分救災資金,后期清算。

  圍繞非緊急狀態下的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基層政府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符合救助條件的,在顯要位置予以公示。對因房屋被水浸泡無法返家需要長期集中安置人員的過渡期救助、倒損民房恢復重建中的集中建房和群眾無能力自建需政府代建等情況,由應急部門會同基層政府加強資金統籌使用,確保發揮資金最大使用效益。

  通知明確,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可直接接收救災捐贈款物,也可根據工作需要指定社會捐助接收機構、具有救災宗旨的公益性民間組織接收,嚴格按照規定組織實施。對於接收的救災捐贈、募捐活動及款物,通知明確要求按照“誰接收、誰公開”的原則對社會進行公布。

  救災款物須嚴加監管,各級部門將加強監督檢查。要對實際救助效果及時進行績效評估,按時上報評估結果。要建立救災款物監督檢查制度,加強日常監督和檢查力度。積極會同、配合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記者 王弘毅)

(責編:關飛、李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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