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進入倒計時 稅務局:已納稅項目不會被重復征稅

趙鵬

2020年06月21日07:51  來源:北京日報
 

刷刷手機辦一下個稅綜合所得匯算,就能拿到幾百上千元甚至更多的退稅。眼下,部分尚未進行匯算的市民已經收到了來自稅務部門的提醒短信。

記者昨天獲悉,今年的個稅綜合所得匯算即將於月底結束,尚未匯算的市民可千萬不要錯過了這個有可能退稅的機會。已納稅項目需要繼續匯算且不會被重復征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相關收入也要匯算。本報提醒市民不要對匯算條件產生誤解,同時也不要放棄匯算退稅的機會。

案例一

所有收入應全部匯總申報

最近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市民肖女士看完有點發蒙,在自己的各項勞務報酬明細中,既有已經繳稅了的,又有還未納稅的。“我是不是應該把所有的各項勞務報酬都申報進去?但要是都申報了,已經納過稅的項目會不會被重復征稅啊?”

“這種擔心是多余的。”12366稅務熱線工作人員說,“個稅綜合所得匯算顧名思義為綜合所得,就是要把納稅人所有相關收入全部進行匯總申報,系統會自動進行核驗與比對,已經納過稅的項目是絕對不會被重復征稅的。”

以勞務報酬等為例,納稅人也絕不能“挑肥揀瘦”,隻申報部分已繳稅額暫時為0的項目。

事實上,稅法規定,2019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並向稅務機關申報。

“假如個人隻申報工資薪金,不申報其他三項所得,或者隻申報全部四項收入中的部分收入,都是不符合稅法規定的。”這位工作人員說。

案例二

夫妻間公司行為收入要申報

夫妻間財產原本是共有的,在丈夫給自己打了一筆錢后,市民小麗卻遲遲拿不定主意,這筆錢到底用不用納入個稅綜合所得匯算?

“我丈夫開了一家影視公司,去年他讓我給他們公司寫了一部劇本,之后他通過公司給我打了10萬元稿酬。”小麗說,“我們倆是夫妻關系,那麼這筆錢到底用不用進行個稅綜合所得匯算呢?”

12366稅務熱線工作人員解釋,夫妻間私下互相轉賬,相關收入是無需進行個稅綜合所得匯算的。“不過小麗的這個行為比較特殊,她丈夫是以公司名義給她發放了10萬元稿酬,變成了公司行為,小麗收到的這10萬元稿酬屬於其所得,是需要進行個稅綜合所得匯算的。”

案例三

退休人員再任職收入要匯算

所有退休人員都無需進行個稅綜合所得匯算,也不能退稅,這其實是目前不少人認識上的一個誤區。

市民王先生前年就退休了,除了退休金外,每個月他還有4000多元的再任職收入。事實上,如果他按規定進行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也是有可能退稅的。

按照稅法規定,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收入不用繳納個稅。但12366稅務熱線工作人員介紹,退休人員再任職后,無論是原單位返聘,還是在其他單位工作,或取得了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其它相關收入,需要進行個稅綜合所得匯算。

目前還有網民支出“歪招”,稱市民如果在取得勞務報酬等相關收入時不提供自己身份証和銀行賬戶,而是提供已退休父母的身份証和銀行賬戶就能“避稅”。對此有關部門也表示,這明顯屬於一種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出將會受到相應處理。

申報內容可以修改

眼下對於眾多市民來說,假如您沒有按期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會有什麼后果呢?

對於需要退稅的市民來說,答案非常簡單,您會白白損失一筆錢。

而針對應當補稅的市民,按照我國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伴隨著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行將結束,大量市民已經完成了申報。12366稅務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匯算申報內容還可以修改。市民可以打開個人所得稅APP,依次進入首頁上方的“我要查詢”和“申報查詢”欄目,找到需要更正的匯算申報內容,在申請作廢后重新進行匯算。

在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中,究竟是退稅多還是補稅多,不少人也較為關注。不過由於目前匯算尚未完成,有關部門尚未公布相關數據。

但記者也注意到,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收入確實在逐漸開始有所增加。財政部今年2月10日公布的“2019年財政收支情況”顯示,去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10388億元,同比下降25.1%。財政部今年6月18日公布的“2020年5月財政收支情況”則披露,今年1月至5月累計,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4810億元,已經同比增長了0.7%。

(責編:黃艷、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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