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2019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2020年06月17日07:53  來源:安徽商報
 

  6月16日下午,省統計局發布數據,2019年安徽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79037元。與2018年74378元相比,增加4659元,同比名義增長6.3%。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82127元,同比名義增長6.4%,扣除物價因素,2019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實際增長3.5%。

  合肥非私營單位人員年均工資90115元

  分地區看,2019年年平均工資位居前三位的是合肥、淮南、馬鞍山,分別為90115元、84980元、80348元;位列后三位的是亳州、宿州、安慶,分別為63704元、64791元、69094元。同比名義增長率位居前三位的是蕪湖、池州、淮南,分別增長12.0%、11.7%、9.0%;位列后三位的是滁州、馬鞍山、六安,分別增長1.3%、1.7%、2.0%。

  分行業門類看,年平均工資位居前三位的行業分別是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113122元,衛生和社會工作105423元,採礦業101890元,分別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3倍、1.33倍和1.29倍。年平均工資位列后三位的行業分別是住宿和餐飲業45613元,農、林、牧、漁業46917元,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49472元,分別為全省平均水平的58%、59%和63%,最高與最低行業平均工資之比是2.48,與上年相比差距縮小了0.13。

  從省會合肥來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90115元,以此計算,月均工資達7510元。這讓不少人感覺自己“被平均”、拖后腿了。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不是“到手收入”

  省統計局相關負責人解釋,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不是“到手收入”,因此跟我們的感受會有差距。據介紹,工資總額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還需要注意的是,平均工資不等於個人具體工資。平均工資是反映某一個國家(地區)、一個部門或一個單位工資總體情況的指標,它不同於每一個人的具體工資水平。它是由統計部門根據每個單位上報的數據匯總計算得來的平均概念,即用各單位全年的就業人員工資總額除以同口徑的就業人員年平均人數,計算出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這一平均工資值具有計算簡單、易於理解的特點,但也有自身不足之處:工資水平一般呈現偏正態分布,平均值往往偏離並高於一般水平,即大多數個體數據低於平均值。由於各單位所處行業、隸屬關系、單位性質、所在地區、經濟效益及個人所在的崗位不同等諸多因素,工資水平客觀上存在較大差異,個體的感受會有不同。

  平均工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另外,平均工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現金收入和實物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與平均工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1、人均可支配收入除了工資性收入之外,還包括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其中主要是養老金或退休金);2、平均工資指就業人員工資的平均水平,而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對全體社會成員的平均,它是以一個地區所有人的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總和除以這個地區的常住人口總人數得出。其“分母”既包括有工作和收入的人員,也包括沒有工作的離退休人員,還包括沒有收入的失業人員、未成年人等,這些沒有工作或收入的人員同樣分攤到數額相同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記者 鄭茹)

(責編:關飛、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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