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瀕危野生動物 被告獲刑並被判公開致歉

2020年06月16日14:58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去年5月,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一公司宿舍內,驚現平原蜥蜴、紅尾蚺和黑白泰加蜥蜴等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肥西警方接到報警后,發現這些野生動物是尤某從網上購買並飼養的。此后,警方經過偵查,陸續抓獲11名涉案人員。

6月16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6月12日,肥西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了王某強等11人犯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蘇卡達陸龜、高冠變色龍、黑白泰加蜥蜴、豹紋陸龜、平原巨蜥等,都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9月30日,被告人王某強等先后將這些野生動物出售給張某華等人,期間多隻野生動物因飼養不當死亡。

公益訴訟人認為,王某強等人非法出售、運輸、收購國家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致5隻野生動物死亡的行為,破壞了生態環境,依法應當追究民事侵權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強等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王某強等人的行為致5隻野生動物死亡,破壞了生態環境,造成珍稀野生動物資源損失,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追究民事侵權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強等人犯非法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犯非法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兩年至拘役三個月及相應刑期緩刑的刑罰,並處罰金刑。

同時,法院還判令王某強、張某華等賠償因造成野生動物死亡導致的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資源損失2500元至1500元不等,並判令各被告在判決生效后30日內,在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韓震震)

(責編:吳西露、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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