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每個市、縣至少辦一所公立中醫醫院

2020年06月01日07:51  來源:合肥在線
 

近日,記者從安徽省衛健委獲悉,2020年6月1日,《安徽省中醫藥條例》正式實施。據悉,該《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確定的原則、方針,結合安徽實際情況在《安徽省發展中醫條例》基礎上修訂而成,旨在繼承和弘揚中醫藥,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保護人民健康。《條例》共9章69條,分為總則、中醫藥服務、中藥保護與發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科學研究、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等,對安徽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作出規定。

明確政府及部門發展中醫藥的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服務體系和保障體系,統籌推進中醫藥事業全面發展。首屆國醫大師、皖南醫學院教授李濟仁認為,在抗疫取得重大成果之際出台《條例》,恰逢其時。“我省中醫藥具有悠久的歷史和鮮明的特點,《條例》對推進我省中醫藥事業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我相信隨著這個《條例》的實施,我省的中醫藥事業一定能再上一層樓。”

重視發揮中醫藥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

每個市、縣人民政府至少舉辦一所獨立的公立中醫醫院

《條例》明確規定,每個市、縣人民政府至少舉辦一所獨立的公立中醫醫院,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有條件的專科醫院,應當設置中醫藥科室。縣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中醫床位佔標准床位的比例應當不低於百分之五。同時要求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中醫藥參與應急網絡和應急救治工作協調機制。省中醫院院長楊文明說,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醫藥發揮了卓越作用。安徽堅持中西醫並重、中西醫結合、中西藥並用,在疫情防控中取得了良好的治療效果,同時向貴州及港澳同胞、德國同行貢獻了“安徽經驗”,開出了“安徽處方”。

改革完善中醫藥發展的政策機制

支持中醫醫院牽頭組建醫療服務共同體

記者在《條例》中注意到,實施分級診療制度應當體現中醫藥特點,發揮中醫藥優勢。鼓勵中醫醫療服務聯合體建設,支持中醫醫院牽頭組建醫療服務共同體。推進中醫藥適宜技術和優勢病種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中醫藥醫保報銷比例等。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董明培表示,安徽省是綜合醫改試點省,“5+1”醫改模式在全國都有較大影響。《條例》將我省中醫藥改革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必將進一步增強我省中醫藥發展的活力,有力地推動我省中醫藥改革與發展。

促進中醫藥事業產業融合發展

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使用和激勵機制

同時,《條例》要求制定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支持皖產道地中藥材開發和利用,建立覆蓋全品種、全過程、可追溯的中藥材質量監管體系,加強中藥飲片、中藥制劑等的管理等。《條例》支持中醫藥院校開展具有中醫藥特色的自主招生,開辦傳統中醫班和附屬學校。在縣級公立中醫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的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建立符合中醫藥崗位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完善公立中醫醫療機構薪酬制度,落實服務基層的中醫醫師職稱晉升傾斜政策。

此外,《條例》規定,政府應當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健全中醫藥管理機構,加強工作人員力量,建立中醫藥工作考核評估機制,按照規定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落實對公立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等。據悉,安徽省擬在“十四五”期間組織開展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十大專項行動,謀劃實施一批中醫藥重點工程和項目,努力建設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六位一體”高質量發展的中醫藥強省。(王繼學 記者 唐萌)

(責編:關飛、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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