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摩托需佩戴頭盔 6月起一批新規施行!

2020年05月28日08:36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原標題:6月新規:公民健康權利有了立法保障 騎乘摩托需佩戴頭盔

  我國衛生與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施行、不戴頭盔處罰僅限於摩托車暫不罰電動車、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覆蓋全國、北京設置 “一米線”、公筷公勺,參加社會服務可減輕處罰……6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將影響我們的工作生活。

  全國性法律法規

  公民的健康權利有了立法保障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該法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衛生與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共分十章110條,涵蓋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藥品供應保障、健康促進、資金保障等方面內容,凸顯“保基本、強基層、促健康”理念。

  為了增強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健康促進各項措施的制度剛性,多項“制度”被寫進這部法律。例如,國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獲得健康教育的權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養。國家實行預防接種制度,加強免疫規劃工作。

  該法還融入了多項醫改成果。例如,國家推進基本醫療服務實行分級診療制度﹔國家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國家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法舉辦醫療衛生機構。

  為積極應對當前慢病負擔重、重大傳染病防控形勢嚴峻等突出健康問題,必須關口前移,採取有效干預措施。該法將健康促進專辟一章,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國家將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國家組織居民健康狀況調查和統計﹔國家制定並實施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計劃,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服務。

  暴力傷醫、藥品質量、院前急救……對於群眾關切,該法也作出回應。例如,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公共場所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設施。

  6月起不戴頭盔處罰僅限於摩托車 暫不罰電動車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穩妥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6月1日起,執法處罰的范圍限定為騎乘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不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繼續開展宣傳引導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幫助群眾配備安全頭盔,提示有頭盔的群眾自覺佩戴頭盔,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實施依法查糾的時間,並注重人性化執法、理性執法、柔性執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

  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將覆蓋全國

  公安部在16個城市試點基礎上,在全國分兩批推廣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証照服務。第一批已於4月25日起推行,第二批將自6月20日起推行,包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廣西、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15個省(區),實現全國全覆蓋。

  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通過全國統一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台發放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証,將更加便利群眾企業申領、出示和使用。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台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証。屬於6年內的免檢車輛,可以直接在網上申領檢驗標志電子憑証。檢驗標志電子憑証分為在線出示、離線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種出示方式,便利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在不同場景應用。

  《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6月1日起施行

  6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施行,該辦法完善並細化了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批流程。

  修訂后的辦法彌補了行政許可在線辦理依據不足問題,有利於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許可辦理效率。該辦法還專門設置了主要適用於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証核發、相關許可証或者資格証書變更記載事項等的簡易程序,將這些許可事項的審批時限壓縮至受理后5日內,有利於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減輕申請人負擔。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授權進一步明確了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地方性法律法規

  北京:設置 “一米線”、公筷公勺 參加社會服務可減輕處罰

  4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6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在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要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要佩戴口罩。不非法食用、買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愛心座椅、輪椅、母嬰室、自動體外除顫儀等便民設施,設置“一米線”等文明引導標識。餐飲服務企業應當配備公筷公勺,有條件的推行分餐制。在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應控制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音量。不在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的列車內進食。

  《條例》提出建立“社會服務”制度,規定對違反《條例》的不文明行為當事人,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當事人自願參加社會服務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

  上海:加大騙保懲戒力度

  修訂后的《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對以欺詐、偽造証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醫保基金支出或待遇的定點醫藥機構和個人,除責令退回相關醫保費用外,並可處騙取醫保基金支付的相關費用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辦法》規定,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定點評估機構和定點護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參保人員以及其他個人的失信信息,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歸集,並依法依規開展聯合懲戒。

  山西:正式實施垃圾分類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

  《規定》明確,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減少生活垃圾產生,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按照規定時間、地點、方式等要求將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單位和個人未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或者未實行分類投放的,由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部門或者城市綜合執法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甘肅:攜帶寵物強行進入公共場所 處500元以下罰款

  《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於6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公共交通工具駕駛人員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危害公共安全﹔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應當在規定區域停放,嚴禁惡意損壞、拋棄。

  《條例》還明確,攜帶犬隻外出進入禁犬區域,未按規定使用束犬鏈,未及時清理犬隻糞便的,由相應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不聽勸阻,攜帶寵物強行進入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江西:保障農村用水安全

  《江西省農村供水條例》自6月1日起施行。

  在水源和水質方面,《條例》規定,水源地選址應充分考慮水源水質、水量和水源地污染源、風險源等因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供水水源的保護和供水水質的監督管理,確保水源水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

  在價格方面,《條例》規定,農村生活用水由政府定價,供水價格低於合理成本的,由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安徽:嬰幼兒配方食品設立專櫃銷售

  修訂后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自6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法律法規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以及法律法規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針對特殊食品亂象,《條例》規定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應當設立專櫃或者專區並在顯著位置標示,不得與普通食品或者藥物混放銷售。以會議、講座、健康咨詢等形式宣傳推介保健食品的,應當真實、合法,不得以夸大保健功能或者虛假宣傳等形式誤導消費者。

  四川:農村宅基地管理執行新規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關於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和住房建設管理的通知》。《通知》規定,經批准用地建房的農戶,自申請批准之日起,原則上2年內完成建房﹔住宅建成后應拆舊的,原則上在通過鄉鎮政府驗收后90天內拆除舊房,原有宅基地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排使用,能復耕的必須復耕。通過驗收的農戶,在拆除舊房並將原有宅基地交還村集體后,可依法依規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通知》自6月1日起施行。

(責編:關飛、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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