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5月底前所有縣區具備核酸檢測能力

2020年05月20日07:48  來源:安徽日報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辦公室日前發出通知,要求5月底前,全省所有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建設或改造,具備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

  《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未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符合生物安全二級及以上標准和PCR實驗條件的實驗室進行建設或改造,購置開展核酸檢測所必需的儀器設備,達到相關建設標准和設備要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生物安全二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至少有4名具備相關資質的專業人員。

  《通知》明確,各地要將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建設工作作為當前疫情常態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障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的房屋建設、儀器設備、檢測試劑等經費及時足額到位,倒排時間進度表,確保實驗室盡早建成並投入使用。在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建設和試運行期間,市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組織疾控、醫療等機構專家加強指導,強化實驗室檢測質量控制,確保生物安全。(記者 李躍波)

(責編:關飛、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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