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你關心的電動自行車上牌問題,官方答復來了

2020年05月06日07:28  來源:合肥在線
 

五一假期前,合肥市召開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動員部署會。根據會議部署,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過期未登記上牌、也未申領臨時通行標志的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行駛(詳見江淮晨報2020年4月30日A09版報道)。新聞報道后,市民紛紛留言,咨詢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流程、辦理地點等事項。對市民關切的各類問題,合肥市人民政府發布聯合合肥公安交管部門集中整理並給予了答復。

Q

什麼APP能夠申請?12123平台可以嗎?

申請辦理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通行標志的群眾,請首先關注“電動自行車登記”或“合肥交警”微信公眾號。其中“合肥交警”微信公眾號由“網上服務”菜單欄進入“電動自行車登記”,根據系統的提示,填寫完整的相關信息,申請辦理登記,該系統目前正在進一步完善、測試中,暫未上線。屆時將在集中登記上牌前擇時向社會公布微信公眾號入口和辦理流程。

另外,交管12123平台是無法辦理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的。

Q

登記車牌,需要什麼材料,隻要購車發票嗎?還是直接去就可以登記呢?

登記上牌時,按照以下兩種情況辦理:

(1)車主請先關注微信公眾號“電動自行車登記”或“合肥交警”,通過微信公眾號進行預約,預約成功后,請按指定時間和地點,攜帶車輛,持本人身份証(外地戶口的需要提交轄區派出所開具的居住証)、車輛合格証、購車發票到上牌點進行辦理。

車輛必須是以下規定的合格產品:

2019年4月15日以前購買的(以購買發票日期為准),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簡稱“舊國標”)和省公安廳發布的符合登記標准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的合格產品﹔2019年4月15日后購買的(以購買發票日期為准),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簡稱“新國標”)和獲得CCC認証証書且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管理系統中可以查詢到的合格產品。

(2)對於不符合新、舊國家標准,不能辦理電動自行車號牌的在用電動自行車,車主請先關注微信公眾號“電動自行車登記”或“合肥交警”,通過該微信公眾號,填寫完整相關信息,申請自助辦理登記,臨時通行標志可以寄遞領取或到就近的上牌點領取。目前該系統正在進一步完善、測試中,暫未上線。我們將在集中登記上牌前擇時向社會公布微信公眾號入口和辦理流程。

Q

電動三輪車可以上臨時牌照嗎?

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的臨時牌照發放對象是:不符合新、舊國標的在用兩輪電動自行車,所以電動三輪車是不可以申請臨時牌照的。

Q

不帶腳踏的電動車也幾乎佔據了電動車總數的一大半,它們怎麼申領牌照?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既不符合舊標准也不符合新標准的在用電動自行車實行過渡期管理,發放臨時通行標志,納入非機動車登記范圍。電動摩托車是機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不屬於此次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范圍。另外,根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條規定,市區停止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但因公務需要的除外。市區以外注冊登記的摩托車不得遷入市區登記。市人民政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可以對摩托車的通行採取限制措施,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Q

在上海辦的牌照還需重新辦理嗎?

電動自行車實行一車一牌一檔的管理模式,既然你已登記上牌,便無法再次辦理牌照。結合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工作實際,建議您在原登記地注銷登記后,在合肥辦理登記上牌。

(責編:關飛、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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