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兩市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2020年04月16日07:07  來源:安徽紀檢監察網
 

蕪湖:通報二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一、無為市昆山鎮新華村黨總支副書記柳正余在扶貧工作中失職問題。2017年,柳正余作為幫扶責任人和自然村包片干部,明知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劉某某戶新增人員馬某某為某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卻直接將其認定為新增貧困人口,致使其違規享受有關政策,直至2019年9月被發現后清退。2020年1月,柳正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南陵縣弋江鎮五一村黨總支原書記鮑明燈低保補助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08年至2015年,鮑明燈作為時任村兩委主要負責人,明知時任村干部葉玉花丈夫馬某某不符合農村低保戶申報條件,仍同意葉玉花以自家房屋被拆、丈夫身體不好為由申報低保戶,致使馬某某違規享受農村低保補助共計3.3萬元。此外,鮑明燈、葉玉花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2019年11月,鮑明燈、葉玉花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蕪湖市紀委監委)

宣城:通報二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一、廣德市桃州鎮和平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汪敏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認真履職問題。2016年,時任桃州鎮和平村黨總支書記汪敏,主持召開村“兩委”會議,同意將不符合危房改造申報條件的楊某戶,作為2016年度危房改造補助對象上報,致使楊某違規獲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0000元。2019年12月,汪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寧國市寧墩鎮寧墩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高曉東審核五保戶把關不嚴問題。2007年至2011年期間,時任寧墩鎮寧墩村村委會主任高曉東,不認真履職,工作不實,對五保供養申請審核把關不嚴,致使4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享受了五保供養待遇。2019年5月,高曉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宣城市紀委監委) 

(責編:關飛、郭宇)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