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國有資產辦學減租3個月

合肥出台意見扶持疫情期間民辦教育發展

方佳偉

2020年03月28日08:20  來源:合肥在線
 

  3月26日,合肥市政府辦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扶持民辦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自2月起,對民辦學校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減征期限為3個月。對於承租國有資產辦學的民辦學校,減免3個月租金。

  鼓勵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轉為普惠園

  在物資供應方面,意見明確,把民辦學校(包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等,下同)納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體系,統籌做好防疫物資的調配、供應工作,提供口罩、消毒液、額溫槍等防疫物資採購申購渠道。同時,合肥市財政局安排的扶持民辦學校專項經費,可由各民辦學校用於本校疫情防控物資、設備採購等支出。

  2020年春季市級學前教育補貼類獎補資金,可按照2019年秋季獎補數額兌現給受獎補的幼兒園,獎補資金可臨時用於疫情期間幼兒園人員工資等支出周轉。各縣(市)區、開發區,可以從中央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中統籌安排,保障普惠性幼兒園平穩運轉。

  此外,教育行政部門將鼓勵具備條件的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轉為普惠園,轉為普惠園后獎補資金從2020年春季學期兌現撥付,保教費從2020年春季學期按照合同約定價收取,多收部分及時退還幼兒家長。

  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檔次可調整

  3月25日,省政府發布了《關於2020年春季學期全省學生返校安排的公告》。其中,4月7日高三年級學生返校,4月13日初三年級學生返校。為此,合肥市將加強對民辦學校的疫情防控培訓。

  按照要求,民辦學校開學前,要全面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如隔離室的建設、使用,食堂、室舍的衛生防護,測溫儀、消毒液等使用操作規程等,進行應急演練,切實做好防疫工作。

  為保障困難學生就學,對受疫情影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民辦學校在相關學生資助政策規定的范圍內,可調整其國家資助的檔次﹔學校按照學費收入5%比例提取的校內資助資金,可用於學生學費減免或生活補助,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就學。

  工傷保險等單位繳費部分減征3個月

  對不裁員的企業性質參保民辦學校,按照規定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自2020年2月起,對民辦學校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減征期限為3個月。

  延調稅款方面,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民辦學校,可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

  承租國有資產辦學減免3個月租金

  接下來,合肥市還將減輕民辦教育的房租負擔。一方面,對承租國有資產或街鎮、開發區社居委集體資產辦學的民辦學校,給予3個月租金免收。另一方面,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民辦學校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在信貸支持方面,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到期還款困難的民辦學校,給予無還本續貸或展期﹔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民辦學校,貸款利率在原有基礎上下浮10%以上。駐肥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辟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滿足民辦學校合理融資需求。

(責編:黃艷、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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