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學生創業可享免息貸款 單戶實體最高可貸10萬元

2020年03月27日08:10  來源:合肥在線
 

  記者昨天從合肥市人社局獲悉,《合肥市大學生創業創新引導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出爐並印發,合肥市設立大學生創業創新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為在合肥開展創業創新實踐的大學生創辦的經營實體提供免資產抵押融資支持。單戶實體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含),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還款方式為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免收利息。

  在合肥市內初始創業且畢業5年內(含5年)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歸國留學人員)和在校大學生(含專科和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屬於引導資金支持范圍。

  合肥市域內各高校應積極根據本校大學生意願, 定期集中篩選部分優質大學生創業創新經營實體,並推薦至市屬國資平台。市屬國資平台公司審核后,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辦經營實體辦理委托貸款。符合條件的大學生,也可直接向市屬國資平台申請引導資金支持。

  市屬國資平台向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辦的創業創新經營實體發放貸款,單戶實體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含),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還款方式為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免收利息。市屬國資平台向大學生創辦的創業創新經營實體發放委托貸款不得要求其提供資產抵押擔保,不得收取擔保費、評估費、委托貸款手續費等費用。

  獲得融資支持的大學生應配合合作銀行做好貸后管理工作,將資金全部用在創業創新經營實體運營上,同時承諾並到期履行償還義務,便於引導資金滾動使用,支持更多的大學生成功創業。

  貸款應當按期償還。不能按期償還的,大學生本人應當書面向市屬國資平台公司提出展期申請。具備償還能力但惡意不予歸還貸款的,市屬國資平台負責進行催收。資金使用與項目無關或肆意揮霍情形的,大學生本人除應當負擔償還貸款本息的民事責任外,構成犯罪的,依據相關規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合肥晚報)

(責編:黃艷、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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