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出台12條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2020年02月17日10:59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產線停滯、訂單延期、工資要發、房租要交……疫情當下,中小微企業壓力重重。日前,合肥市包河區正式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扶持中小微企業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從強化金融支持、減輕稅費負擔、加大穩崗力度、鼓勵恢復生產、優化營商環境等五大方面,捧出設立資金池、給予貸款貼息補助、減免稅費、援企穩崗等十二條“暖企”政策,全力支持中小微企業渡難關。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對中小微企業來說,金融支持堪稱效果最直接、見效最迅速的“及時雨”式扶持政策。根據“十二條”,包河區財政將安排2000萬元專項資金設立優質民營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資金池,探索建立小額信用貸款風險共擔模式,鼓勵各銀行機構加大對有發展前景但出現暫時性困難的民營小微企業提供小額信用貸款。

同時,給予生產制造類困難企業貸款貼息補助。對有生產訂單但受疫情影響出現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的生產制造類企業,疫情結束后融資用於恢復擴大生產的,對其2020年度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其實際發生利率不高於同期基准利率部分,按50%給予財政貼息補助,單個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

合肥市包河區鼓勵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高於2019年同期余額,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於年初水平,並將銀行機構在疫情期間對貸款到期但還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辦理無還本續貸或展期業務的規模,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區財政性存款支持考核范圍。

稅費房租等多方面減負

稅款、房租、社保,非常時期,這些“剛性”支出讓企業倍感壓力。在前期多方走訪和建議梳理的基礎上,“十二條”指出,對生產經營活動受疫情影響較大,且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同時,對承租包河區屬國企所屬的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經營戶,經認定,疫情防控期間給予2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減免部分視同營業收入計入國有企業考核。對於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已認定(備案)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入駐企業或團隊實施2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的,按照入駐企業或團隊實際使用面積,給予實際應收租金且不超過20元/平方米的房租補貼,每家補貼總額不超過10萬元。

受突發疫情影響,商貿流通等服務業此次直面寒冬。對此,合肥市包河區明確將對受疫情防控產生較大影響或對疫情防控提供保障的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零售業企業、批發企業,認定后分別給予補貼。其中,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在本區租賃非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開設的門店,單個門店租賃面積在1000平方以下(含1000平方,下同)、1000平方至5000平方、5000平方以上的,分別給予每個門店0.5萬元、1萬元、1.5萬元一次性租金補貼﹔限額以上零售業企業在本區租賃非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開設的門店,單個門店租賃面積在500平方以下、500平方至1000平方、1000平方至10000平方、10000平方以上的,分別給予每個門店0.5萬元、1萬元、2萬元、3萬元租金補貼。

援企穩崗保“兩線作戰”

一手抓“抗疫”、一手抓生產,為確保“兩線作戰”無后顧之憂,“十二條”明確,對不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面臨暫時性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費返還。對生產加工、餐飲、旅游等行業受疫情影響嚴重且無法按時繳納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費的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按照新簽訂勞動合同並參保的人員每人1000元的標准,給予小微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

優化營商環境 為企業堅定發展信心

“十二條”明確,對符合產業轉型升級政策、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等申報條件的企業,合肥市包河區將加快啟動2019年度資金申報兌現工作,壓縮兌現時間,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力爭4月底前80%以上符合區級政策條款的涉企資金撥付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疫情期間積極幫助區內企業籌集防疫物資,落實疫情防控舉措,且受疫情影響無法在2月9日前開工,影響合同履行的企業,包河區將提供扶持援助,由區政府及相關區直部門根據企業申請,出具“疫情不可抗力証明文件”,協助企業解決法律糾紛。同時,對企業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包河區將指導企業做好信用修復申請工作,規避失信風險。(楊賽君 王嫣然) 

(責編:黃艷、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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