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十舉措加強市場監督管理

2020年02月15日08:03  來源:安徽日報
 

◎同品種商品,超過1月19日前最后一次實際交易進銷差價率的﹔若1月19日前交易情況無法查証,進銷差價率超過30%,按照哄抬價格行為依法查處

◎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集體聚餐,全面實施“無接觸”式配送外賣服務,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2月13日下午,記者從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從市場價格監管、強化復工復產服務等10個方面推出疫情防控期間“升級版”舉措,如對哄抬價格的標准進行認定、規定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集體聚餐、實行不見面政務服務等。

若干措施涉及價格監管、食品安全監管、不見面政務服務、復工復產服務十大方面,如規定政府統一調配的普通口罩價格不得超過1元/隻、全面實施“無接觸”式配送外賣服務、對疫情防護用品實行全覆蓋抽查、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對影響疫情防控違法違規行為從重頂格處罰、對涉及疫情防控的審批服務事項容缺辦理、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轉產擴能的由專人提前介入等。

“加強價格監管是當前市場監管的重點,擺在若干措施的第一條。 ”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劉存俊介紹,我省在疫情防控期間嚴格實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消毒酒精產品終端價格管理,政府統一調配的普通口罩價格不得超過1元/隻。我省對哄抬價格的標准進行首次認定,即經營者銷售同品種商品,超過1月19日前最后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的。疫情發生前未實際銷售,或者1月19日前實際交易情況無法查証的,進銷差價率超過30%的,按照哄抬價格行為依法查處。

目前,全省已立案查處防疫商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價格違法案件331件,實施行政處罰168件,糧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基本穩定,未出現大幅波動。(記者 夏勝為)

(責編:吳西露、李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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